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间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间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其实是属于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管理范畴,所以要考虑欠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就是我国的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一般的欠条诉讼时效为三年,即当从欠条规定的时间截止后起算三年内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到期。如果在欠条上并没有规定时间时,则要从借钱的限制时间截止期三年内欠条才具有诉讼时效。如果过了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尽可能的要求借款人与还款人协商。如果还款人在欠条诉讼时效过期后还款在要求退还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所以,如果欠款数额巨大,在一定的期限内起诉了还款人后除了在接受法院的审理后,借款人也要积极的找还款人协商。如果单方面的靠法院的执行力有时候并不一定能追回欠款。所以,欠条的诉讼时效只是约束还款人的一方面,即使过了欠款的诉讼时效并不能代表不能要回欠款。如果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还款的成果几率。二、欠条的书写格式是怎样的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2、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民法总则》中已经就普通诉讼时效作出了调整,从之前的两年延长到了如今的三年,而在这期间,若有特殊情况那也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或者中断,这其实也是要求权利人能够积极的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更多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务人不接受债权转让怎么办
      债务人不接受债权转让怎么办债权债务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最主要的法律关系之一。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依法将可以转让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一、解除劳动合同入档案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入档案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于到新的用人单位办理劳动保险转移、转移户籍、甚至办失业证等等之用。用人单位可以将该证明放......


·人们遗失物品不立案多久?
      人们遗失物品不立案多久?日常生活中,有些人比较粗心大意,在出门旅游的时候遗失一些贵重物品。当事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无法找回遗失物品的时候,就得向......


·担保公司需要什么资质?有什么条件
      担保公司需要什么资质?有什么条件在个人或者企业进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为贷款人......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一、律师可以成为遗嘱见证人么?
      一、律师可以成为遗嘱见证人么?律师既可以律师身份当遗嘱见证人,也是可以以普通公民身份当遗嘱见证人的。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1、遗嘱见证......


·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特点
      作为劳动者,可能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违约的情况,不管是劳动者一方违约,还是用人单位违约,此时都应该对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就劳......


·一、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都赔偿什么项目?
      一、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都赔偿什么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


·按规定高温费几个月诉讼时效?
      对于在夏季高温天气达到一定温度的户外劳动者,以及室内温度无法降到规定标准的室内劳动者,国家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必须给予高温补贴,但在具体实际中,......


·两个小孩一个月抚养费给多少
      两个小孩一个月抚养费给多少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房屋转移登记费怎么收取
      如果有人想把房屋转移给他人,为取得合法地位时,我们要进行房屋转移登记。对于这个登记过程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在登记过程中我们最关心的可能就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