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道路交通当中

在道路交通当中,不管是机动车还是行人,我们都希望大家能够平平安安的出门,再平安的回家,交通事故是我们都不愿意听到的一个词,在交通事故之后难免会有一些人受伤或者是财产遭受了损失,这又会带来后续一系列的麻烦和要处理的问题。在发生事故之后一系列的处理问题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对于受害者的赔偿问题,尤其是造成了人身伤害之后,对于受害者的赔偿。损失赔偿是非常重要的,其中项目也是非常的多。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在出现了交通事故之后,对于受害者的赔偿都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以及一些具体的赔偿标准。在最新的2018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里,列举了以下在交通事故之后需要赔偿的项目内容。这些赔偿内容都是对于受害者来讲比较基础性的内容,在受到人身伤害之后,需要去医院进行救治所产生的医药治疗的费用、以及后续的一系列例如当自己没有办法照顾自己的时候,需要请护工产生的护理的费用以及在医院治疗期间没有办法去上班而产生的耽误工作的费用等等。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我们最常见的几种费用,他的赔偿标准应该是怎么样的,要以什么为依据进行赔偿呢?最基本的来讲,如果有人受伤之后就一定要承担医疗费的赔偿。医疗费不仅仅包括送去医院之后,医院给出的抢救的费用收据,还包括在抢救之后,后续的治疗费用,如果需要康复训练的话,在康复训练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也是由交通事故责任方来进行赔付的。具体的数额是由医院开出的必要的抢救费,康复费和后续的治疗费用得由收据来决定,它的截止时间一般是在法庭开庭之前。第二个最基本的费用就是误工费了。由于在医院治疗期间没有办法进行劳动与工作,所以就会影响自己的收入,那么这个收入也是要由侵害者一方来进行赔付的。赔付的标准也很简单,只需要按照劳动者在之前的正常工资标准性赔付就可以按天计算,耽误了多少天的工作时间就要进行多少天工资的赔付。如果自己没有办法进行护理的话,需要请护理工儿护理工的费用,也就是护理费用当然也是要由进行陪护的。陪护的金额当然就是被害人一方所支出的金额。也就是护理的时间乘以护理每天的费用,最后的总金额就是护理费的金额。以上介绍了几种最基本的费用的赔偿标准,当然对于像交通费,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等也是有相应的具体计算标准的,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们再来详细介绍一下。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由于被害者一方的身体和心里都遭受到了巨大的损害,所以侵害一方一定要按时按量的对被害者一方进行赔付。当然,如果不按时按量进行赔付的话,受害者一方是可以依照法院的判决,并且拿出证据来进行起诉,由法院进行强制补偿的。可以通过冻结财产等方式来执行,当然我们还是希望双方能够协商解决问题,对被害者进行赔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有土地出让金几年交一次
      国有土地出让金几年交一次一、国有土地出让金几年交一次?土地出让金不需要几年交一次,而在使用期间,只需要交纳一次就可以了,所以就不存在几年缴......


·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一、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


·公司倒闭员工怎么赔偿金?
      公司倒闭员工怎么赔偿金?公司倒闭员工怎么赔偿金??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


·退房要求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购房者们注意了,买房前一定仔细、谨慎,不要等到后悔了再想着退房,因为购房者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无责任的退房。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退房要......


·容留卖淫和组织卖淫那个严重?
      容留卖淫和组织卖淫那个严重?一、容留卖淫和组织卖淫那个严重?容留卖淫和组织卖淫哪个严重是要看具体情节,从本质上来看,两个罪名都会涉及到社......


·民法上债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上债的种类有哪些?民法上债的种类有哪些(一)、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根据债的发生原因分类)1、法定之债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在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上争执不下时,法院会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将子女判归一方抚养,而由另一方支付相应抚养费......


·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
      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在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要是都要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话,那么就成立连带责任。至于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现在就很好理......


·场地租赁证明样本以及办理程序
      场地租赁证明样本以及办理程序当公司租用场地办公或举行活动时,我们就要签署场地租用协议,但是单单是协议还不够,还需要出据场地租赁证明,而此证......


·婚姻无效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在婚姻不具有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的时候,那么该婚姻就是属于无效的。对于无效的婚姻,自然不能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因此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那么实践......


·一、按揭的房子更名是先离婚还是先过户?
      一、按揭的房子更名是先离婚还是先过户?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建议先办理房子的过户;如果是诉讼的话,可以判决后过户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