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约定财产归小孩所有是否可以?

一、离婚约定财产归小孩所有是否可以?离婚后的财产归子女所有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自愿同意就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以及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等问题而订立的,是基于婚姻家庭的身份关系所订立的协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处理(包括房产)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条款都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关于对房屋归子女所有,依附于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带有身份关系性质,不能套用单纯的财产赠与。《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给子女的,不适用《合同法》中赠与条款的规定,而应适用《民法通则》、《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时所签订,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合法有效,对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二、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1、离婚协议要合法。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2、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有些人协议离婚后,马上又反悔,无非两个因素。一是感情上的因素。因一时之气,而协议离婚。双方冷静下来后,都想起对方的优点,仍相互关心,放不下对方,觉得当时办离婚太草率。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办复婚登记就继续同居生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一种因素是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女抚养费进行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当事人必须到法院起诉。既然在协议书当中约定了相应的财产归小孩,那就要根据离婚协议书当中的相关条款尽快的完成对财产的过户,因为财产的归属并不完全取决于离婚协议书上的约定,比如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把房产给孩子,但实际上房产没有过户的话,在法律上这套房子也不属于小孩左所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后判实刑几率有多大?
      一、取保候审后判实刑几率有多大关于取保候审后判实刑几率的问题,两者并没有互证关系,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给予缓刑,主要还是依据其刑事处罚是否为......


·一、浙江抚养费最低多少钱?
      一、浙江抚养费最低多少钱一个月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


·二手车办过户了
      二手车办过户了,交强险可以过户也可以不过户,主要看个人。原因:因为交强险随车不随人,《交强险条例》对交强险的退险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但二手车......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借钱算非法集资?
      日常生活当中,由于资金的关系可能会进行借贷,借贷的话,通常情况下不是选择银行就会选择自己的亲朋好友,这是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当然也是受到法律......


·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
      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会发生许许多多的麻烦事,那么当我们自己身处于这些麻烦事情的时候,比如诈骗,被盗窃,当我们......


·案由股东权益纠纷的类型主要?
      案由股东权益纠纷的类型主要有哪些案由股东权益的纠纷类型主要有哪些?1、股东权纠纷该类诉讼包括根据《案由》第172项及《公司法》第34条确定的“......


·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商品房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商品房的买卖时常发生,您都知道的一件事情是,购买......


·要回小孩抚养权到什么地方起诉?
      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会对小孩的抚养问题达成统一意见。有时候,小孩会归男方抚养,之后男方有打骂虐待小孩的情形时,女方可以主张变......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局会怎样?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局会怎样?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需要立即释放,但可以要求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刑事诉讼......


·新车保险什么时候生效?
      新车保险什么时候生效越来越多的家庭会选择购买机动车以起到代步的作用,但在给生活带来的便捷的同时,多发的交通事故也随之产生,为避免造成过多损失......


·非法运输弹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运输弹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非法运输弹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非法运输弹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