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划拨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

划拨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1、划拨土地是可以过户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房屋产权的转让,必须同样要经过由划拨土地使用权到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一体制的转换,未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不得转让,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依照《城镇国有 土地使用权 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3、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土地使用权出让 手续,并按规定缴纳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房屋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划拨的土地过户条件是什么一、在城市规划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的房屋产权转让时,必须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予以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划拨土地使用权只有符合一定条件下方可转让。即:(1)土地使用者必须是企业、公司、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 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4)依照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 ,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所获得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土部门审核认定)。需提交证件和资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法人代表身份证)3、房屋权属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经公证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合并协议、入股协议、分立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6、其他必要材料。大家都知道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在使用土地得时候必要要有土地使用权证。一般情况下划拨土地在一定的时期内是得不到土使用权证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不能上市交易的。不过只要进行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进行过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贵州三都抚养费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贵州三都抚养费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


·2023民间借贷法律新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民间借贷法律新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第四......


·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后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后怎么处理?《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刑事申请抗诉交通肇事的内容有哪些?
      一、刑事申请抗诉交通肇事的内容有哪些?交通肇事的情况睛,抗诉申请书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事实与理由、法......


·员工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会涉刑吗
      员工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会涉刑吗?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到会构成刑事犯罪,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


·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模式是什么样的?
      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模式是什么样的?一、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模式一)股权投资企业是指那些通过募集资金购买非上市企业股份的公司。二)股权投资企业......


·协议离婚后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
      协议离婚后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一、协议离婚后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我国《刑法》对重婚罪诉讼时效的规定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押金退回吗?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押金退回吗?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押金是不需要退回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


·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未实缴可以吗?
      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未实缴可以吗?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未实缴是可以的,新公司法规定,企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这个制度相对于实缴制而言,减轻了出......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一、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的话可以直接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可以就还款事宜友好协商,如果债务人......


·在办理转继承纠纷案件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继承人在继承财产之前死亡,那么本该继承的遗产就转由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如果在转继承中发生纠纷,进行诉讼时应该对转继承案件审查哪些内容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