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够2年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够2年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够2年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
  
  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年限: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已明确:住宅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
  
  土地使用证在法律上面的作用就是确认当事人确实拥有进行土地使用的这种权利,因此土地使用证它是一种法律方面的凭证,具有相当大的威慑力,而且关于土地的使用权有着明确的期限规定,土地使用证的办理也应当遵循这个期限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赠与人是否可以任意的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贫困户领取国家补助或者学生领取助学金都需要提供家庭贫困的证明。贫困证明是证明自己的是否符合贫困标准的最有利证据。一份内容完......


·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评判方法
      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评判方法一、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评判方法所谓“参与度”是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赔偿医......


·夫妻3年不住一起是不是算自动离婚?
      夫妻3年不住一起是不是算自动离婚?一、夫妻3年不住一起是不是算自动离婚?夫妻3年不住一起不是算自动离婚,分居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分居只是起诉离......


·法定婚假几天 婚假有效期是多久
      ?结婚可以说是人身大事了,可以说每个人在结婚的时候都是奔着一辈子去的,自然也就想要好好的操办自己的婚礼,不留下一丝一毫的遗憾。通常在办理了结婚......


·社会保险待遇的具体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证明社会保险已不能补办,这是请求的前提。根据现有的社保政策......


·假冒专利罪的认定和处罚有哪些内容?
      我们经常在警讯中看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有很多地区专门制造和贩卖伪劣产品,他们这种行为侵犯对方的专利权或者商标权,导致消费者买到伪劣产品,欺骗......


·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


·爆炸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爆炸罪的概念是怎样的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


·车险种类有哪些
      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车险种类具体如下:1、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


·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应遵循哪些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争夺外,另外一个各方关注的焦点就在于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面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应该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