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公司要承认。若公司被收购后,解除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影响的层面有:
  
  1、文化、管理的模式的变化
  
  公司的变更注定也会变更公司文化等,这时候可能就要去适应一种新的公司文化以及管理模式。
  
  2、管理层变换
  
  要改变公司的工作模式,领导是关键,所以收购公司必然会让自己的管理层员工代替收购公司的员工;作为下属,就不得不学会跟新的领导相处。
  
  3、薪酬、福利的变化
  
  在薪酬福利方面也意味着有所改变,两种可能:一种是现有的薪酬福利不变,一种是根据收购公司制定的新的薪酬福利来实行。
  
  4、规矩和操作方式改变
  
  工作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往可能要求说话简单明了,但现在可能会要求更详细具体,开会时间增加等。
  
  二、公司被收购后员工有什么影响?
  
  公司成立于一般的收购可能是一件好事也可能不是,员工继续工作,有可能是裁员,普遍福利会更好,公司被收购,可能福利比以前更好,但是也有可能是裁员。
  
  (1)公司员工去路:
  
  1、继续在新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继续,一般不会立即补偿);
  
  2、被裁员(按劳动法补偿,含工龄补偿)。
  
  (2)员工一般会有的想法:
  
  1、接着干(劳动合同继续,一般不会立即补偿)。
  
  2、不想干了(没有补偿)。
  
  (3)法律规定: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公司被收购,原有员工直接就变成新公司的员工,一般收购从法律上讲都是这样。如果要裁员,按照法律,根据工作年限,必须支付N 1的补偿给员工,收购协议签之前裁员,就原公司支付,签之后裁员,就新公司支付,不能不付,否则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基本这种情况仲裁都会支持员工。
  
  (4)没有补偿的情况:
  
  1、并购前后,与新旧公司签了自愿离职协议。
  
  2、并购前没有签劳动合同或是合同已到期的。
  
  3、并购前已上交了辞职信的。
  
  4、不想到新公司上班也是不愿意与新公司签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公司被收购的情况对该公司的员工来说可好可坏,一般情况员工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是否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当然也有可能遇到公司被收购后就进行裁员的情况,那么这时候都是有经济补偿的,补偿方式由上文的方法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权的取得时间是多久
      商标权的取得时间是多久我们知道要是申请注册商标的话,这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此期间容易发生商标侵权事件,因此申请人都很想知道商标权的取得时......


·刑事诉讼法证据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在司法体系中,证据是一个重要的不可缺少的部分。刑事案件的调查与审理更是要强调证据,证据也是检验司法公正性的一个重要证明,证据的取得与确定也有......


·如果商标被人抢注咋办?
      如果商标被人抢注咋办?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


·夫妻关系期间的债务怎样处理
      一、夫妻关系期间的债务怎样处理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


·著作权中的保护期限一般是多久?
      著作权中的保护期限一般是多久一、著作权中的保护期限一般是多久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抗辩权在合同中使用是比较频繁的一项权利,抗辩权包括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及先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的使用......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较为复杂,其工作阶段大致可以分为前期准备、材料制作、申报、备案以及发行这五个阶段。以下的我们将详细......


·公司裁员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裁员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裁员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这需要具体看哪些情形下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申请聚众斗殴取保候审是否可以
      申请聚众斗殴取保候审是否可以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对于聚众斗殴的行为,其实只有在情节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那么之后......


·关于公司法人公章怎么刻 一、关于公司法人公章怎么刻?
      关于公司法人公章怎么刻一、关于公司法人公章怎么刻?申请人向公安机关递交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要求的,现场发给申请人《印章审批回执》→申请......


·轻伤二级检察院不公诉然后会放人吗
      会,《不起诉决定书》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即使是羁押的看守所或者原办案的公安部门有异议,也不能拖延,必须立即执行(放人)。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