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二、营养费的范围
  
  
  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在目前审判实践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疗,法官就支持营养费,不住院治疗就基本上不考虑营养费。
  
  
  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
  
  
  (4)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三、营养费的证据
  
  
  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对个案而言,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营养意见,也不能不加以审查及质证就予以采信,因为医疗机构意见仅是参照,不是根据。由于受到医患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医疗市场竞争等影响,很难保证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公正、科学、准确。因此,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进行审查。
  
  
  对于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在判断真实性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营养意见出具的医疗机构是哪个等级。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出具的,可信度较高,因为这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高、比较注重信誉及形象。
  
  
  (2)营养意见出具的载体是什么。最佳载体是医院的伤、病情鉴定表。一般情况下,医院对病情鉴定表表管理较严,有相对严格的程序和条件规定,需具备较高资历和职称的医务人员(一般是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才有资格出具。其他载体如出院医嘱、病情证明书、门诊病历,一般医务人员均可出具,医疗机构对之监督很少,可信度低。
  
  
  (3)医疗机构是否对其出具的意见进行了确认。不仅要加盖医院公章,医疗机构还要在意见上对医务人员的职称和鉴定内容进行确认,以增强意见的真实性,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伤、病情鉴定表一般均具有以上内容,因此,其可信度最高。
  
  
  (4)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结合病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还不能确定,可以对该项进行司法鉴定。
  
  
  当公民出现了交通事故后,也是会给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也是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来索要相应的赔偿费用,具体的赔偿费用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决定,如果交通事故双方对赔偿的金额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四川抢夺罪最新立案标准
      关于抢夺罪的立案标准,虽然只能由《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做出规定,但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就会导致实际上各地关于抢夺罪的立案标准不同......


·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严重吗?
      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严重吗?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严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


·醉驾可以不判拘役吗?
      醉驾可以不判拘役吗醉酒也是有可能不判拘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的规定来看,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如果情......


·工程质量管理协议范本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协议范本是什么工程的实施不是仅仅靠一个公司就能全部完成的,我们需要和很多的公司一起合作,购买材料等等,但是假如没有有法律效力的......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民法典》中对......


·离婚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
      离婚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


·朋友欠钱不还不好意思要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不好意思要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不好意思可以请第三方委婉的提醒,或者是自己直接去索要,甚至是去起诉都可以。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


·信用卡诈骗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可能对于一些普通的人来说,信用卡诈骗,确实是防不胜防。尤其是在当代网络发展的是十分迅速,很多人会利用网络手段或者是一些其他的方式来进行诈骗。......


·如何更改孩子的抚养权
      在现在这个社会,离婚的现象已经变得十分的平常了,而大多数离婚的现象,都伴随着许多的问题纠纷,比如:资金财产的纠纷、孩子的抚养权等等,面对这些......


·员工辞职注意事项是什么
      员工辞职注意事项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


·2023年饮酒驾驶新法规如何处罚
      酒后驾车处罚新规定如下:《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