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是否需请律师?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是否需请律师?
  
  
  需要,根据《刑法》规定,醉驾机动车的驾驶员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可处六人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
  
  
  而对于辩护律师而言,其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所以,如果当事人委托律师辩护的,律师可以根据具体的事实和相应的法律规定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较轻的刑罚,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还可以争取缓刑。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可能其他的刑事案件人们不约而同的就认为有必要请律师,可醉驾一样也是犯罪行为,有人到现在都没有意识到醉驾的严重性。如果不请律师,那人民法院有可能就会直接按照公诉方提出的处理意见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了。至于犯罪嫌疑人自己行使辩护权,这在刑事案件当中是不太可能实现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买车夫妻单方供车算共同财产吗?
      一、买车夫妻单方供车算共同财产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


·一、起诉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一、起诉离婚抚养费多少钱?我国《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提审吗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提审吗?1、不是,刑拘人员不是一定要被批捕后才能提审,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2、如果批捕前提审犯罪嫌疑人,是为了核......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到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到伤害。法律规定,对于工伤,有保险的员工由保险基金赔偿,单位没给员工买保险的,由单位......


·轻伤害鉴定标准2023年版是怎样的?
      轻伤害鉴定标准版是怎样的?在人身伤害事件中,责任方要承担赔偿义务,赔偿金额的确定要根据伤者的伤残情况而定。伤情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等。伤者......


·企业债权债务清算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债权债务清算的流程是什么一、企业债权债务清算的流程是什么?1、成立清算组2、接管公司3、清理公司财产4、接管公司债务5、设立清算帐......


·放弃遗产继承权协议怎么写
      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之前,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遗产继承,但此时最好是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的意思标准,也就是要写一份放弃遗产继承权协议书。那么......


·试用期辞退有员工补偿吗
      试用期辞退有员工补偿吗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


·开发商交付房屋,则购房者进行收房。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交付
      开发商交付房屋,则购房者进行收房。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没有满足相应的交房条件,购房者是可以拒绝收房的。具体来讲,开发商交房要符合......


·最新汉中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
      最新汉中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伤残津贴: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11元、295元、280元、266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72......


·交通事故保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是怎样的有以下情形的交
      交通事故保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是怎样的有以下情形的交通事故之一的,保险公司不赔:1、车撞自家人不赔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