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同居的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共同债务有向债权人全部给付的责任。其基本特征为:一是夫妻双方所负债务必须是共同债务。只有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设定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从所负债务中获取利益的债务,才能真正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司法解释
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发生纠纷时,谁承担举证责任,在理论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承担义务方举证。这种观点认为,“债务与财产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对应的,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就应由承担义务的一方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主张共同债务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这种观点认为,夫妻一方举债,另一方不认可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他方不承担偿还义务,除非举债人能证明该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他方利益。上述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承担义务方举证,而承担义务方到底是哪一方?不够明确。但从其表述中可以看出,是主张个人债务的非举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对于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该论者认为“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这实际上是说夫妻一方举债,非举债的另一方不能证明是举债者的个人债务,就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我们认为,要非举债方去证明举债方的举债资金是否用途家庭共同生活,是十分困难的;由非举债方承担举不能的法律后果,显然也是不公平的。这样,容易助长另一方恶意举债。 从维护夫妻共同生活的安定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安全性出发,防止一方恶意举债,对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之争,原则上应有主张共同债务者举证,不能举证者,应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他方不承担偿还义务。因而,我们原则上同意后一种观点。
夫妻离婚后,婚姻状态发生了改变,对应的财产情况应当完成分隔,双方之间不存在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但继续在一起同居的,如果发生新的债务,一般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双方为了共同生活而举债,那么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进行偿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办理车辆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自己名下有的合法财产只要是能够和贷款的价值成正比的就都能够依法抵押出去的,并且伴随着现在的机动车也能够申请付款了,所以生活中办理车辆抵押的这......
·什么情况才是正当防卫?
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四、对......
·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费
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费一般对于涉及财产纠纷的民事案件,法院会按照涉案标的额收取诉讼费。《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反诉分割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
离婚反诉分割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包括劳动......
·婚姻财产分割如何分割的?
婚姻财产分割如何分割的?一、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的订立其实也是有一定程序要求的,相信您都应该知道。而严格按照法律中规定的订立合同的程序来走,其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对......
·一、新员工刚入职要签合同吗?
一、新员工刚入职要签合同吗?入职时肯定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指是每个公司有每个公司的规定,至于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都需要看公司制度,一般新员工入......
·夫妻婚前存在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夫妻婚前存在债务关系如何处理?夫妻婚前存在债务关系应当由夫妻个人一方来进行承担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