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政府的惯常手段:张冠李戴避重点

政府的惯常手段:张冠李戴避重点  【案情简介】  重庆的李先生,家在大山深处,自家承包地将近十亩,以种田为生,日子安稳平静。李先生家处三峡地区,附近水利资源丰富。2015年所在的县城为了解决其他地区的饮水问题,决定建设一座中型的水利工程。工程建成后,水位上升,李先生家所有的土地都将会被淹没,李先生家的地被划入水利工程的征收范围。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公布后,李先生还算乐观,觉得补偿金额虽然不高,但是也基本可以满足生活所需。但是随之而来村里的决定,却让李先生十分苦恼,村里面决定按照人口把所有的补偿款进行分配。对于李先生这种全部失地而人口不多的家庭十分不公平,但是他却无力扭转。无奈之下,李先生想到了寻求法律的帮助,找到了。  【律师维权】  律师在接手案件后,仔细的进行了分析。认为关键的问题在于补偿款的发放和使用。针对此关键问题,律师分别向县政府、国土局申请了征收补偿资金证明、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使用情况等核心政府信息。针对征收补偿资金证明国土局就给了答复,但确是国土局内部的水利工程项目总账,而不是征收补偿资金证明,以项目总账充作征收补偿资金证明,补偿资金尚未发放,项目总账并不能证明此次征收有足够的资金保障。  律师针对此项回复进行了诉讼,要求确认答复违法,并要求国土局公开征收资金证明。国土局答辩称,他们手中只有项目总账,而没有征收补偿资金证明。这一回答更加确定了答复的违法性。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三)的规定,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假如国土局真的没有征收补偿资金证明,那么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存在,而不是张冠李戴的给出项目总账,在形式上国土局的回复已经违法了法律规定。  国土局具有答复的法定职责。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五十二条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应当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存储期间的孳息,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而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李先生土地所涉及的为中型水利工程,征收补偿款必须专项存储,专帐核算。而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国土局是征地补偿的实施和监管机构,对于征收补偿资金证明的信息必然会征收在过程中能够获取,所以国土局对征收补偿资金具有有答复的法定职责。  相信在律师的努力下,一定能获得相关的信息,从而促进案子的进展。  【律师提示】  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关键信息,由于各个部门程序上、实体上的瑕疵和违法,即使是法律规定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政府很多时候会讳莫如深,甚至张冠李戴敷衍申请人,这是政府的惯常做法,以掩盖他们的违法事实,这个时候我们一定要依据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事故责任不服要怎么处理
      对事故责任不服要怎么处理一、对事故责任不服要怎么处理1、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


·诉讼离婚调解无效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诉讼离婚调解无效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您看到这个问题,可能最直观的想法就是,主......


·福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福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当拥有使用权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后,政府会给予被征用地的对象一定的征地补偿,不过各地的政策不同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也......


·交接房屋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接房屋的流程是怎样的房屋交接程序如下: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


·解除合同作为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解除合同作为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多少?解除合同作为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50元至100元。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应当......


·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现实中,并不会因为劳动者是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就一定会认为属于工伤,此时需要先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而在......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


·行政确认行为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行政确认行为的法律效果是什么?一、行政确认行为的法律效果是什么1、有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有利于预防纠纷发生。3、有利于行政机关......


·我国劳务公司税率是多少?
      劳务公司需要交税。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适用6%增值税税率或者适用5%征收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建议贵公司从整体税负(两个公司)和企业......


·一般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般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
      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一、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要的,不需要每一页都盖章,只需要在末页盖章处加盖公章,通常会要求加盖骑缝章(章程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