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出售假货怎么处罚

1、出售假货一般含义是出售假冒商标的商品,对于该行为的定罪量刑有对应的起刑点和标准。一般销售的数量不大,且没有造成一定严重影响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以立案追溯,量罪定刑,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 ??①销售的数额分为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种,其中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销售的金额超过了五万元,则起属于金额较大的类型,应当判处徒刑或者根据情节处以拘役,同时不免除判处罚金。②金额特别巨大的,可能会面临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会没收全部财产。2、发现商家或者是个人有出售假货的情形,首先应当对事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保留有关证据。受害者或者是公众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举报,如果不清楚具体的举报部门,可以向当地的政府进行咨询;先关部门在收到举报申请之后应当对该事件进行核实。①如果情况确实属实,该公司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②如果该公司有悔过情节或者是与受害者能达成和解协议,起刑事处罚可以从轻处理,销售者得到谅解或者是和解的行为不是对其不予立案追查的必然条件;如果公司的情节未触犯刑法,工商部门可以下达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是其他通知,责令公司处理假冒商品,同时不免除对公司的罚款等处罚。3、商家所销售的商品或者是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触犯了其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文件或者规定对厂家进行处罚和责令其改正。4、假冒商品如果造成受害者身体损害、财产损失,或者是严重者造成精神损害甚至是侵犯其生命健康权的,受害者及其家人可以向销售的商家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双方可以就赔偿的事由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销售者,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其受到损害的依据需要原告自行举示证据证明, 需要销售者配合的,销售者不得阻止调取证据,如果存在阻碍调取证据的情形,阻碍者可能会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5、一般假冒商品会与伪劣产品同时出现,但是不一定假冒的商品就属于伪劣产品,仅是假冒商品侵犯的是商品本身的商标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撞死人的车怎么处理?
      在我国撞死人的车怎么处理?现在您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车辆几乎家家都有。在日常行驶的时候,可能会一不小心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比如在行驶的时候,......


·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有哪些
      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有哪些??一、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一)地区垄断1、概念地区垄断,即区域性市场壁垒。地区垄断从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出发,......


·在我国信用卡诈骗治安定什么案由?
      一、在我国信用卡诈骗治安定什么案由?(一)伪造信用卡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


·婚前彩礼钱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彩礼钱算共同财产吗?一、婚前彩礼钱算共同财产吗?按照《民法典》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在时效性方面,婚前的财物收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由......


·故意伤害案要证人出庭作证吗?
      故意伤害案要证人出庭作证吗?有证人就需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出庭作证是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真伪的一种直接有效形式,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均......


·结合犯法条竞合处理原则是什么?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有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该发现,该犯罪行为不仅仅只有一种罪,还背负其他罪名,这就属于结合犯法条竞合。那么结合犯法条竞合有哪几......


·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行政机关也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丽水市莲都区为了提高自身......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许多工程项目的建设都是由许多分项工程组成的,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建设方会组织验收人员对该工程的各项分部......


·公司法法人股东出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法人股东出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走私犯罪具有哪些特点
      走私犯罪的特点是大多是自然人犯罪,以间接走私方式为主。走私犯罪主要表现为自然人犯罪,共25宗,占犯罪总数的96%,单位犯罪1宗,占犯罪总数的4%。内......


·是的
      是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车子出交通事故被扣留在交警队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