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孕妇被撞流产最高赔偿

在开车的时候撞到孕妇流产有哪些赔偿?现在社会上有车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在我们国家每天都在发生,那么在交通事故中有孕妇受伤的,也要像对其他受害人一样进行赔偿。一般都是双方私下进行协商,如果是出现协商不了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赔偿流程对于私下协商不成功的,要尽快报警。交警通过现场调查后做出事故认定;责任方可以通知保险公司过来对车辆进行损失鉴定;事故双方要共同到交警大队提供自己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确定损失的相关单据原件和复印件,还要提供事故发生经过的书面文件。受害者将因为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的发票交给责任人,一切损失将由责任方赔偿。交警大队会根据责任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具体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给责任方提供有效凭证。我们在买车的时候,同时也会买相关保险,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可以先由保险是进行交强险赔付,而对于超过的部分,可以按照划分的比例来承担自己需要承担的那部分责任。需要赔偿的费用类型要以全面赔偿为原则,基本包含有在孕妇在医院的治疗费用、餐费、营养费,孕妇休养期间的误工费和护理费,孕妇和家属的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的后续费用。如果出现了伤残的情况,你还要承担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对受害人的伤残赔偿金和辅助器械费以及后续的康复治疗所需的费用。如果出现了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你还需要承担受害者的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对方亲属办理丧事所需要的一切合理费用。而具体需要多少费用,会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责任方对交警大队提供的认定书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缺陷有哪些?
      俗话说,人无完人,事无十全十美,任何事情都有有点,也会有一定的缺陷,那么,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缺陷是什么呢?有哪些核心内容呢?这一缺陷应当如何加......


·在生活中,人们购买房子一般都会选择贷款买房,这样可以减轻生活
      在生活中,人们购买房子一般都会选择贷款买房,这样可以减轻生活负担。我们通常接触到的房子有商品房、小产权房等等。我们知道购买商品房是可以贷款的......


·端午节加班费怎么算
      端午节加班费怎么算?好不容易盼来端午小长假,基本上所有人都想只能放假,但是作为劳动者是不可能全部放假的,总有不少人被要求加班,既然不能不上班,......


·2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2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原来的劳动用工制度将产生一些重大的转变。企业要及时转变用工观念、理顺劳动用工制度,避免发......


·劳动者自行离职是否构成违约
      劳动者自行离职是否构成违约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


·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名誉权不同于荣誉权,这是人人都具有的一种权利,内容可好可好。生活中,有的公民名誉权被他人侵犯了,而自己还不得知,这......


·土地使用证的开发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的开发规定是怎样的?对于征地拆迁,我们知道国家对于这个方面非常的重视,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国家应该严格的管理征地拆迁,维护被征......


·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在我国,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那么此时双方就产生的劳动关系了。劳动关系是双方发生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不能......


·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区别与联系的内容
      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区别与联系的内容公司法作为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以及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提供了依据,作为同样可以作为管理依据的合伙企业法......


·认定故意伤害罪的证据有哪些
      其实不管是怎样的犯罪进行认定,此时若不能提供有效且充足的证据,那么就不能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针对不同的犯罪,认定的证据是不同的,那......


·员工被开除如何处理?
      员工被开除如何处理?员工被开除如何处理?1、理性对待,据理力争。在现实工作的劳动关系中,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表现,决定其去留,但并不意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