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南宁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南宁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1、申报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
  
  
  二、工伤认定的时间期限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三、工伤认定后多久给补偿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一般是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递交之日起60日内有结果,特殊情况可后延30日,也就是最迟90日内会有结果。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时间在相关法律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可以进行起诉,通过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据文件等,对工伤认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可以提出诉讼,但经过司法审理,司法机关认为原工伤认定合理的,则应当按照原来的认定来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证人出庭申请书一式两份吗
      证人出庭申请书一式两份吗一、证人出庭申请书一式两份吗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书只要一份就可以,可以申请多个证人出庭,需要提供证人的身份信息,......


·一般职务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职务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作品发明人、以及作品的归属不同,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


·什么是听证
      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行政处罚决定适用听......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分离的,土地使用权会到期,但所有权并没有期限。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仅70年,并且......


·单位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单位开除员工怎么赔偿单位开除员工,首先需要结清员工的工资。是否存在赔偿是根据开除员工的原因来进行判定的。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


·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 违法吗
      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违法吗?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违法吗《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好员工的利益的重要的法律保障。而公司和用人单位也必须要......


·出轨生子有遗产继承权吗
      出轨生子有遗产继承权吗?出轨生子有遗产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应当享有继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


·购买商品房怎么走流程
      购买商品房怎么走流程一、购买商品房怎么走流程(一)确认项目手续。购买预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详细查看拟购买......


·工程居间合同人权利及其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居间合同人权利及其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


·股权挂牌是否能够融资?
      股权挂牌是否能够融资?一、股权挂牌是否能够融资?股权挂牌是不能够融资的,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的。《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对股权转让的主体进行了相......


·男女离婚什么是共同财产?
      男女离婚什么是共同财产?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