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放高利贷行政拘留多久


  一、放高利贷行政拘留多久
  
  
  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二、行政拘留的审批怎么进行
  
  
  派出所无权做出拘留的决定,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才能做出拘留的决定。因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5、拘留的目的不同
  
  
  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制裁行政违法的公民,让他们吸取教训,接受教育,改邪归正。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及时制止犯罪人继续危害社会,防止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和审判,实施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预防其继续犯罪和发生其他意外事件,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高利贷在我国是不允许的,是违法的,即便有人欠高利贷,放高利贷的进行报警,也是不受国家保护的,并且需要接受处罚。行政处罚相对于刑事处罚较轻一些,一般行政处罚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刑事处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婚内财产 新婚姻法规定如何分割?
      离婚率在近几年一直呈现上升趋势,并且在近十二年都持续攀升。婚内财产的分割问题也无疑成为了所有人最为关心的问题。那么关于婚内财产新婚姻法是规定......


·出租车醉驾不在营运怎么处罚?
      出租车醉驾不在营运怎么处罚?就算出租车不在运营也是需要接受醉驾正常汽车的处罚。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司机饮酒后驾驶出租车的,处干十五日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取保候审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取保候审吗?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


·非法制造发票罪能判多少年
      非法制造发票罪能判多少年?非法制造发票罪的判刑标准是2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聚众斗殴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构成聚众斗殴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


·撤诉后法院是否主动解封
      会的,撤诉后不需要去申请撤销或者解除保全,因为法院会自动解除保全。所以,只需要撤诉就可以了,当事人不需要再申请解除之前代表保全的。如果对方撤......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夫......


·伤残赔偿是从交强险中出吗?
      伤残赔偿是从交强险中出吗?如果没有超出交强险的赔偿内容那么就由交强险支付。交强险赔偿内容赔偿范围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


·出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谁说了算
      出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谁说了算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


·团伙盗窃主犯会如何判刑
      对团伙盗窃主犯,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夫妻离婚时赌债时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时赌债时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