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

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一方面支持毒驾入刑,并且还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则认为由于可执行性等现实问题的困扰,会出现很大的困难。无论两方如何争论,毒驾的社会危害之大是不容置疑的。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治理难题。
   公安部近日也根据讨论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着手建立吸毒驾驶人核查和严管工作机制,加大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染毒者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
  (二)在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环节,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比对已登记的吸毒人员信息,对申请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核发驾驶证。
  (三)各地公安机关在办理驾驶证补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或者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时,要严格审查比对吸毒人员信息,对发现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注销其驾驶证。
  经过调研发现,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而毒驾则慢21%,可见相对于酒驾,毒驾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特别是新型毒品,会让毒驾人员或是反应时间变慢,或是极度疲劳,甚至觉得驾车如在玩游戏。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往往会产生连环撞车、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那么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如何判刑呢?
  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毒驾撞人涉嫌处罚刑法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毒驾入刑虽未立法,可是针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相关处罚措施和预防措施已经在实施过程中了,在我国《刑法》中也提出规定,对毒驾发生事故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义。如果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毒品本身对人的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也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此我们提醒您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省××县××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经理仲裁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


·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何规定
      婚前财产是指男女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通常是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来认定的。因此,要是夫妻日后不幸离婚的话,那么这部分财......


·国家征收土地钱归谁所有?
      国家征收土地钱归谁所有?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政府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必须给予一定的土地补偿费,否则政府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根......


·夫妻结婚后患精神病可离婚吗
      夫妻结婚后患精神病可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


·一、交通事故赔偿给亲属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给亲属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给亲属的规定是如果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员死亡,那么对于亲属来说的话是存在着死亡赔偿金的。根......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证明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证明怎么写?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离职证明应当写明:离职的原因、离职的时间、工作交接情况等。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


·一、法院传票抚养费拒不支付怎么办?
      一、法院传票抚养费拒不支付怎么办?如果是当时法院判的离婚,法院判决书上写着有抚养费的,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和执行申请书去法院要求强制......


·担保法担保方式有哪些?
      担保法担保方式有哪些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


·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责任对法人有哪些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公司类型也越来越多。有限责任公司有别于其他性质的公司,其主要运营方法和管理方法是最大程度的保护股东的权益,运作灵活,方......


·夫妻共同债务中不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中不包括哪些?夫妻共同债务中不包括夫妻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因为个人原因所欠下的债务,所欠下的债务也并不用于家庭支出,不属于共同债务。......


·已经离婚了,抚养费可以降低吗?
      已经离婚了,抚养费可以降低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