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权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作为商标的权利人,其拥有的权利包括:商标的占用使用权利、商标许可使用的权利、商标进行转让的权利、商标续展的权利。商标的权利人,在对商标进行注册申请之后,该商标就可以独资被商标的权利人所占用,其他权利人想要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就不可以使用与商标权利人同样的商标,并且在现实当中,如果他人未经过商标权利人的允许,在同样的商品上面使用了商标权利人注册过的商标,或者是在类似的商品上面使用了商标权利人注册过的商标,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了对商标权利人的侵权,商标权利人可以申请对自己的损失赔偿。商标权利人申请注册过的商标,如果其他人想要使用该商标,必须经过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之后才可以,商标权利人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可以放弃自己对商标的使用权,将商标的使用权全部许可他人使用,这里的被许可人也就是商标的使用一方,可以是多人的情况,当然商标权利人也可以保留自己对商标的使用权,进过授权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当事人之间,需要签订合同来明确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虽然注册商标是经过了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但是在法律上面商标的所有权,是不会发生改变的,原来的商标权权利人仍然是注册商标唯一的所有者。商标的权利人对商标进行转让,不同于商标的使用权利许可,发生商标权利的转让之后,原来的商标权利人,将不会对注册商标拥有所有权,商标本身所具有的权利,都会随着商标的转让,转移到接受转让的当事人。在商标进行转让的时候,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商标的续展权,也就是商标收到法律保护的时间延长的权利,商标的权利人可以自主的决定,是否在商标保护期限到达之后,继续申请对自己商标的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经过申请之后,法律保护的时间为十年的期限,当商标的权利人想要继续申请对商标的法律保护的时候,可以在商标保护期限快到期之前,去申请商标的续展。这种权利是商标的权利人用的权利当中,比较重要的一项权利,因为这项权利的存在,商标的保护期限才可以继续延长。商标权利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商标的权利人首先应该对自己的注册商标,所应用的商品质量负责,也就是说商品要符合我国规定的质量标准,才可以使用注册商标,这种责任是由商标的权利人来承担的。同样,如果是商标的权利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进行了授权,允许他人使用的情况,权利人也应该对被许可人的商品进行监督,保证其质量是符合规定的。最后一点,就是商标的权利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去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购买交强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第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上海五险一金比例是什么?
      顾名思义,五险一金其实是企业等用工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福利,由于企业承担了相当一部分社会保障的服务工作,因此五险一金无疑是对企业的经营有......


·怎样才算夫妻共同债务
      怎样才算夫妻共同债务一、怎样才算夫妻共同债务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欠外债,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其配偶主张权利的,除非债权人......


·实物证据通常证明什么呢?
      实物证据通常证明什么呢?法庭上常常需要当事人提供各种证据,然后法官根据种种证据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宣判,这些证据通常都是实物证据。实物证据通常......


·温州无证驾驶怎么处罚2023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


·医患投诉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患投诉处理流程是什么一、医患投诉处理流程是什么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


·怎么合理规避夫妻共同财产?
      怎么合理规避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是不可以规避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


·农村拆迁赔偿种类包括什么?
      农村拆迁赔偿种类包括什么?一、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都包括哪几部分?1、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子本身的补偿;2、装饰装潢补偿,也就是室内外装修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


·女儿的遗产母亲继承可以吗?
      女儿的遗产母亲继承可以吗?女儿的遗产可以由母亲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


·债权是否遗产继承的范围是怎样的
      债权是否遗产继承的范围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