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职工去世抚恤金是多少

单位职工去世抚恤金是多少
  
  一、单位职工去世抚恤金是多少
  
  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给。
  
  一次性抚恤金,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月,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发给。
  
  抚恤金标准:
  
  配偶:每月职工本人工资的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职工本人工资的30%
  
  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二、抚恤金相关知识
  
  1、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
  
  2、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
  
  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综上所述,员工如果死亡以后那么家庭是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的,所以规定了公司方面应该准备相应的抚恤金,我国也是有相关的企业职工死亡的抚恤金标准的,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和尽量的体恤到职工家属方面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应该怎么赔偿?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


·投资顾问协议是怎样的
      投资顾问协议是怎样的?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增长的阶段,许多人手头都有余钱用于投资,不过由于投资有较多的方式,也有不同的风险,因此许多投资......


·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民法典》(20......


·存疑不起诉有没有案底?
      存疑不起诉有没有案底?存疑不起诉没有案底,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


·信用卡诈骗罪会连累配偶吗
      现在我国经济的发展还不错,如今每个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办理信用卡,而且信用卡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当中。但是现在用卡给您带来便利的同时,很有可......


·由于目前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地理位置和价位都
      由于目前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地理位置和价位都比较适中的回迁房。随着回迁安置房竣工验收,一批回迁房逐渐上市交易,一系列问题也随......


·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童工在我国一般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对于童工我国是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护,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招录、使用童工的,否则就要承担......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材料都有哪些
      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也是有一定程序要求的,而当事人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也要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给法院才行。那具体而言一......


·一、家庭财产分配说明书怎么写?
      一、家庭财产分配说明书怎么写?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都包括哪些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都包括哪些?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在摄影活动中,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视为侵害他人肖像权。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一、概述基金,作为一种专家管理的集合投资制度,在国外,从不同视角分类,有几十种的基金称谓,如按组织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