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犯他人名誉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只要是个人的权利,不管是什么样的权利,都是不容侵犯的。就算不是刑事犯罪,也是对别人的伤害,对别人构成了侵权行为,那么就一定会为此付出大小不等的代价,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是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要如何承担呢?请随小编一起往下读。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可以对侵权方要求使其停止侵权,对被侵权人进行名誉等的伤害进行赔礼道歉,并对其所产生的影响、损失等进行赔偿。对造成的影响,名誉伤害等的恢复,应与侵权时造成的伤害范围相差不大,赔礼道歉等的行为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之后才可以进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进行道歉。若是侵犯了公民或者是法人的名誉,那么被侵权人可以提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法院会根据被侵害的程度来进行判断,最后斟酌赔偿结果,当然,侵权人是必须要赔偿因为侵权造成的他人的经济损失。生活中,大部分人对法律的了解都不是很多,也不是很清楚,因此,除了以下几种行为,其他的都是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的。1.对于正当的评论是不涉及侵权的。在为了维护社会、国家等的行为的言论中,对于一些检举行为,监督行为等的行为,是属于正当的行为,不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范围;若是对别人的恶意评论或者中伤等行为,则是不当评论范畴的,是属于侵犯名誉权的,是一种违法的行为。2.对于在法定范围内的职务等在影响到他人的行为,若是超过了法律的范围,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是侵权的行为。3.在社会关系中一些有特殊关系的人所存在的行为,像是家庭、合伙人等之间的一些关系,法律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对双方之间的财产等的信用状况,以及家庭之间的讨论等的行为,若是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那么就属于侵权的行为,需要负一定的责任。4.在进行侵犯的行为之前是经过受害人的同意的。在受害人同意自己的一些信息透露,前提是不受到胁迫等行为。若是超过了受害人同意的范围,且没有经过受害人明示的情况下,那么对受害人造成的名誉等的损失就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责任。因此,终上所述,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若是对侵权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或是比较严重的行为的情况下,那么就有可能被追究侵犯人的刑事责任了。对于这些行为,明显可以看得出在不对他人造成侵权行为的,可以散播一些受害人事先同意的信息,若是超过了这个可以接受的范围的话,那么需要承受的就是比较严重的后果了,轻则受害人只需要侵权人赔偿道歉等,重则是要接受法庭的审判的,还要接受道歉,赔偿等一些大大小小的各种事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笔迹鉴定鉴定人出庭费用由谁来承担?
      笔迹鉴定鉴定人出庭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般是由申请人来承担的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


·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是什么抵押权是指债务人和担保人提供一定的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在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将该抵押物拍卖偿还债务的行为。但是抵押......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可以上诉吗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可以上诉吗可以,《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


·有效的承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有效的承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承诺有必要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要约要求作出的目标是特定的,承诺的目标也要是特定的,......


·起诉争抚养权需要多少钱?
      起诉争抚养权需要多少钱?这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确定律师费。二、抚养权的法律条例有哪些?《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


·公司上市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上市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一、公司上市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
      无故辞退员工,在劳动法上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是否合法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是否合法一、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是否合法?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夫妻一方......


·老公的前妻有继承权吗,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谁?
      老公的前妻有继承权吗,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谁?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老公的前妻有继承权吗,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年检过期应该怎么处罚
      年检过期的处罚:1.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不得上路;2.未按时年审上路车辆记3分、200元的罚款;3.未参加年检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负全部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