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醉驾律师辩解有用吗?
有用的。
根据《刑法》规定,醉驾机动车的驾驶员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可处六人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
而对于辩护律师而言,其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所以,如果当事人委托律师辩护的,律师可以根据具体的事实和相应的法律规定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较轻的刑罚,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还可以争取缓刑。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醉驾是很严重的行为,但可能会因为行为人是初犯,或者是因为酒精的缘故等等,都可以请律师来为自己辩解,虽然不能争取到无罪的结果,但是还能为当事人争取一下比较轻的刑罚,而且犯罪情节较轻的还可以争取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关于工伤鉴定费用谁承担?
在我国关于工伤鉴定费用谁承担?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
·变更监护人法律责任的规定?
变更监护人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哪些申请变更监护人是指被申请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且又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起诉的......
·我国撤销权及行使期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撤销权及行使期间是怎样规定的一、撤销权的法律规定中国旧《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
·河南省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河南省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信息是否公开是非常让人民关心的事情,但是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政府作出了很多相关的......
·治疗个人申报工伤旧伤复发费用由谁出?
治疗个人申报工伤旧伤复发费用由谁出?员工个人出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旧伤复发,应由工伤人员本人承担工伤医疗费。......
·回迁中的房子能否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
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绿色食品是我国近年来根据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保要求按照特定方式生产出来的食品,生产出来的绿色食品都必须要经国家严......
·物业管理收费项目的构成
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费用;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费用;物业范围内的......
·寻衅滋事罪辩护要点都有哪些
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当中,可以说最常见的就是寻衅滋事罪了,而要认定构成此罪,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否则也是不能按照此罪来追究行为人刑......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相关内容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根据《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土地......
·债权债务补偿的方式是?
债权债务补偿的方式是?债权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