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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赠与合同的民法规定有哪些

关于赠与合同的民法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赠与合同的民法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赠与人对赠与财产承担责任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无论赠与是否附义务,只要赠与人有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之情形存在,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均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如无第一种之情形,赠与又没有附义务,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不承担责任;
  (三)附义务的赠与,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合同法》第194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本法第192条、第193条),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依民法理论,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后,原所有权人就不能依所有权要求返还原物。但此处的撤销权是法定的,与所有权有同等效力。本法第74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尚能对抗新的所有权,遑论赠与人的撤销权?在赠与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受赠人对财产所为之处分是有效的,因为此处分是基于所有权,是有权处分。财产由第三人等价取得的(此处的第三人不会构成善意取得),由受赠人向该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第三人也是受赠取得,则受赠人无须对其进行损害赔偿。
   三、 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地产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关于赠与合同的民法规定的知识主要是包括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赠与人对赠与财产承担责任划分问题等,建议您在进行赠与转让之前,先了解一下赠与的条件,判断好是否可以赠与然后在着手准备赠与方面的事情,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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