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松原到扶余的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松原到扶余的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二、征地补偿流程包括哪些环节?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修路是发展经济建设的必要工作,我国无论是在城市道路还是高速公路方面的建设都已经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可很显然,人们对于修建高速公路的征地补偿工作根本就没有清晰的认识。从松原到扶余的高速征地工作,需要两地政府部门协调配合,征地补偿的标准既不是松原也不是扶余政府能单独确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实际投资额比注册资本多是不是合法?
      实际投资额比注册资本多是不是合法?公司实际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是可以的,当实际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1、可以通过增资扩股变更......


·云南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是什么?
      云南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是什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客观、公正、及时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合法、正当地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放高利贷是一种臭名昭著的行为
      放高利贷是一种臭名昭著的行为,因为它时常伴随着非常高的利息和暴力催债的行为,所以在民众眼里是一件“坏事”。可因为放高利贷能够赚取高额利息,所......


·我国征地补偿是否一次付清?
      我国征地补偿是否一次付清?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土地管理法》......


·小孩离婚后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小孩离婚后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公司年底辞退员工补偿多少?
      公司年底辞退员工补偿多少?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


·存款利率上限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存款利率上限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央行宣布今后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这标志着中国金融改革大提速,利率市场化完成......


·工程居间协议合同范本中有哪些内容?
      工程居间协议合同范本中有哪些内容?居间协议合同指的是甲方推荐乙方到丙方承包或者与丙方发生一定的利益关系,然后甲乙两方就推荐事宜签订相关的协......


·买房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件较为较为关键的事
      买房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件较为较为关键的事,那么,如果买房子签什么合同,对于许多人来说商业交易的产生肯定会需要合同的签订,所以对于买房来说合同......


·一、醉驾怎么可以不坐牢?
      一、醉驾怎么可以不坐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是自醉驾入刑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醉驾可以......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