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结婚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结婚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的一方,确实存在允许减少给付的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离婚不给抚养费犯罪吗
  
  
  如果父母遗弃子女,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的一个界限。对于不给抚养费是不是构成遗弃罪,情节恶劣的就有可能构成该罪。
  
  
  抚养费是在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的,若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获得孩子探视权的一方也可以不支付。但是此时一般来说,探视孩子的次数将十分有限,为了能与孩子友好的相处,一般都会定期足额的支付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鉴定要取钢板才能做吗?
      工伤鉴定要取钢板才能做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


·延期交房怎么赔偿违约金
      开发商要是超过了约定的时间交房就会构成延期交房,此时对购房者来讲是存在违约行为的,因此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那么延期交房......


·通常打一场民事诉讼多少钱 通常打一场民事诉讼多少钱?
      通常打一场民事诉讼多少钱通常打一场民事诉讼多少钱?一场民事诉讼的诉讼费要根据原告的诉求确定,收费标准并不是统一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


·一、伪造入职材料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一、伪造入职材料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怎么对公诉自诉案件区分
      怎么对公诉自诉案件区分一、怎么对公诉自诉案件区分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


·事故认定书必须要诊断证明吗
      不需要。交警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不需要医院的诊断证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民间借贷债务人跑路了怎么办?
      民间借贷债务人跑路了怎么办?一、债务人跑了犯法吗欠款人跑了不属于犯罪,属于民事纠纷,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债权人最好是及时到法院起诉,判决......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


·逃税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逃税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


·划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特征有哪些?
      划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特征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包含划拨、转让以及买卖等,通过不同的方式取得的土......


·代书遗嘱该如何订立
      代书遗嘱该如何订立1、订立代书遗嘱的条件:(1)实质要件:①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