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关系是债权债务是否合理


  劳动关系是债权债务是否合理
  
  
  劳动债权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指雇员基于劳动关系而对雇主享有的各种请求权的总和,如工资、各种非工资形式的报酬、福利等,其具体范围各国有不同规定。按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债权的范围仅限于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作为劳动债权定义,应对劳动债权产生原因、权利性质、特点、内容等因素有一个高度的凝练。劳动债权是指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应优先分配的因破产宣告前的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包括破产企业所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报酬)、工资性待遇、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要全面把握和阐释劳动债权的概念,就必须对劳动债权的权利人进行分析。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权利请求权人,劳动债权的权利人包括劳动者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请求权人。
  
  
  首先对劳动者进行考察。在劳动债权的概念里使用劳动者而没有使用职工一词,是因为职工一词的意义太过狭窄,而且法律的规范用语是劳动者。劳动者的劳动债权因劳动关系而产生,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因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包括正常劳动关系和非正常劳动关系。正常劳动关系是指依据劳动法律立起的在有效的劳动合同基础上的劳动合同制关系。非正常劳动关系是指除正常劳动关系以外的其他劳动关系,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的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有效的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只要是事实上已成为企业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人,就可以成为劳动债权的权利人——劳动者,他既包括签定了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制职工,也包括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但有口头劳动协议,并已在企业中形成事实劳动的劳动者,还包括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但已付出了实际劳动的劳动者,他们都因劳动关系而成为劳动债权的权利人,但是本文所指的劳动者不包括基于民事有偿合同(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为企业从事一定行为且不受企业管理的自然人,这些人与企业间因没有形成劳动关系而不能成为企业的劳动者。再者如小型国用工业企业的承租经营者、承租人。他们与企业形成的是承租方与出租方的企业租赁关系,因而也不能成为劳动者。
  
  
  此类问题的了解,有关的当事人还是需要自己做好一定的专业咨询,否则自己的问题解决就会出现问题,但是有关的当事人会忽视具体的情节,不过只要自己积极的面对就可以处置,国家的劳动保障法律在实际的运用时较强的,只要自己的条件符合就会存在合理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犯名誉权败诉怎么办?
      侵犯名誉权败诉怎么办?侵犯名誉权败诉之后需要给当事人道歉,也需要给一定的赔偿。还可以起诉,在起诉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


·转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
      转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


·当事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


·网络诈骗报警可以追回赃款吗
      网络诈骗报警可以追回赃款吗?网络诈骗报警后有追回赃款的可能性,但赃款被嫌疑人挥霍一空的,公安机关不承担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小产权房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吗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


·小产权房可以贷款吗?
      想要贷款就得提供相应价值的抵押品,大额贷款最常见的莫过于房产证抵押贷款。既然房屋可以作为抵押品来抵押贷款,那么各类型产权的房屋都可以用来抵押......


·盗窃罪判刑了还要还赃款吗
      要还。如果赃款无法追回,但是犯罪嫌疑人本身有财产的,应该还给受害者,受害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盗刷饭卡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
      盗刷饭卡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1、盗刷饭卡的法律责任是有可能会构成盗窃罪,犯盗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


·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几个?
      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几个?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有三个。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出被诉对象是......


·《公司法》董事会重大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会重大事项有哪些一、《公司法》董事会重大事项有哪些《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