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还可以起诉吗?
‘要看具体案情,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不能简单的用几率来衡量,需要结合实际的案情和法律的规定来进行。
一般情况下,不会退回二次。之所以退回,主要是为了争取时间,这是大多数情况下的。确实有需要的,都是那些大型刑事犯罪案件。
要看具体案情,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一百六十六条 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什么是补充侦查:
是指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一搬退补充侦查最多2次
第一种:证据不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这种情况下如果2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任然不能证明有罪就会做出无罪决定书。如果补充新证据能证明有罪就会提起公诉。案件移交法院。
第二种:认为犯罪但是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比如职务侵占罪刑事立案标准是6万元,已经证明了你的案值为4万元,检查机关会补充侦查如果最后不到6万元检查机关会做出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不代表无罪,不起诉你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但是不会留有案底的。
第三,如果期间有被拘留超过37天,无罪决定可以申请国家补偿,不起诉不能申请。
刑事类案件,首先是需要证据的,所以就需要一定的侦查,对于侦查的工作,通常来说都是检察院来进行的,侦查包括一些证据的搜集,一些案件的发展方向等等。对于补充侦查的内容 ,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通常是可以重新起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欠债没有借条怎么处理?
欠债没有借条怎么处理?欠债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寻找其它证据,如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
·什么条件才能签长期劳动合同
没有长期劳动合同的说法,只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怎么定罪?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需要承担仪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法律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挪用公款数......
·应当指定辩护未成年人是否属于法定范围
应当指定辩护未成年人是否属于法定范围?属于,指定辩护又称刑事法律援助,是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
·民事诉讼时效20年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时效20年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在我的日常生活当中权利的形式是有时间限制的,这是为了防止您权力一直都不行使,从而造成一些诉讼成本的提高......
·如何证明财产侵权指的是什么
一、如何证明财产侵权指的是什么指各种以财产权益为侵害对象的侵权行为。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包括财产......
·土地使用权经营年限是怎样划分的?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拥有完整产权的两个证书。土地使用权经营年限的划分有四十年、五十年、七十年之分。住宅用地是七十年限,工业应用土地是五十年限......
·倒卖文物罪怎么处罚
文物不能再生产,它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不能以一般财物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来计算的。当前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频发......
·一个人犯两个案判决结果能累计一起吗
可以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处罚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处罚一、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处罚(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看守所关多久才批捕的规定是什么?
一、看守所关多久才批捕的规定是什么?看守所关多久才批捕的规定是:最长不超过37天。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由公安机关实施的,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