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
  
  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这个情况下,支付的时间最多是11个月。
  
  2、没签劳动合同,将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属于第一种情况的,那么就是在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年了,
  
  那么在这个时间段的就不再是支付二倍工资了,而是直接要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意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就业者也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工会出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
  
  3、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就业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很多就业者到用人单位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或者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甚至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没有任何合同。但是,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就业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
  
  公司不签合同的这种行为本身对公司的经营就非常的不利,抛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后果之外,公司也没有办法去要求员工遵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或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因为这些都不是以口头形式作为凭证的。可是,员工在劳动关系中也不要默认公司不签合同的违法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俩婚姻破裂最后离婚
      夫妻俩婚姻破裂最后离婚,遇到最大的两个问题,一是财产分配问题,二就是孩子抚养权问题,那么两年没要孩子抚养费应该怎么办?法院把孩子抚养权判给其中......


·法院管辖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法院管辖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一、法院管辖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二百五十七条、二百六十条、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告诉......


·商标变更和商标更正有什么不同点呢?
      商标变更和商标更正有什么不同点呢?一、商标更正商标更正是指在商标过程中,由于申请文件文字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内容的更改。二......


·票据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
      票据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票据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是票据的转让、承兑等关系,票据法的发布主要是为了调整相应的票据关系,保障票据持有人的合法......


·犯了非法制造枪支罪怎么处罚?
      犯了非法制造枪支罪怎么处罚?凡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浦东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材料有哪些?
      浦东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材料有哪些?(一)办理居住证几大关键步骤①在小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录入个人信息②到现居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房......


·公司法经理法人代表是否必须是一个人
      公司法经理法人代表是否必须是一个人我国的公司法其实也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市场经济的不断锐意创新之下,经过调整以后,目前公司法当中对我国民商经......


·哪种情况不享受带薪年假
      哪种情况不享受带薪年假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


·劳动合同写的比实际发放的高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写的比实际发放的高有什么影响?1.公司这么做是为了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少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偿金等。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的工资高,劳......


·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1、股东股权转上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


·一、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
      一、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300-600元,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