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对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对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注册资本是和有限责任对应的,注册资本是多大,公司所负责的责任就是多大。而且有些经营范围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大的话,更能够得到客户的信任,因为你负的有限责任大。相反,如果你公司的注册资本小的话,操作起来就比较方便,比如年检的话,注册资本小很容易过关。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3)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三、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有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另一方面:私用。虽然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个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册资本也是不可以随便取出来供个人使用的。当然,注册资本取出来之后尽快放回去也是可以的。综上而言,个人意见是: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但最好是只作为公司的支出支用。在一个公司成立初期,是需要一定的注册金来运转公司的业务的。注册金越多,该公司承担的有限责任就越大,得到客户的信任就越大。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公司注册金是可以变更的,具体变更多少是没有金额限定额,但是对于公司的各个业务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资单样本的法律作用是什么?
      每一个工作的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工资了。工资是劳动者工作的最根本的目的。可是,有些人领取工资时并没有一并领到工资单。他们或许认为,工资单并不......


·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怎么办
      既然认定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话,那么对于这部分房产只有经过夫妻共同同意之后,才能对房产进行处理。不过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的情况......


·缺席判决的后果都有哪些
      缺席判决的后果都有哪些?一、缺席判决的后果当事人不到庭,很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默认放弃诉讼权利,如时效抗辩、质证权等等,并导致败......


·在我国对于小厂权房可以买吗?
      在我国对于小厂权房可以买吗在我国对于小厂权房可以买,但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小厂权房无法进行银行贷款和抵押贷款。由于小产权房没有经过备案,没有......


·怎么对脱逃罪量刑处罚,脱逃罪判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够构成脱逃罪的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在从羁押、刑罚执行场所或者押解途中逃走后,就会构成脱......


·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


·万洋高速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万洋高速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在实际中,由于建设高速公路,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征收大量的土地。征收土地必然会涉及到被征地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补偿......


·郑州工伤认定去哪里做?
      职工在工作场所因工受伤的,应该算作工伤,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伤等级,确定赔偿标准,职工应该做一个工伤认定。通过认定,将工伤情况给予明确。而职工自......


·催要借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哪些?
      催要借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哪些?一、催要借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哪些?催要借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书面材料,如催收通知,证人证言、电话录......


·摩托车噪音扰民归哪个管
      居民区噪音扰民归于环保部门管理。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只能委......


·对于个人的遗忘物品能立案吗
      一、对于个人的遗忘物品能立案吗?遗忘物公安立案与否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物品丢失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经过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当事人对不立案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