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高空坠物大家赔医药费可以得到的赔偿比例是多少?

高空坠物大家赔医药费可以得到的赔偿比例是多少?高空坠物险保费和保额是损失的70%,对高空坠物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的,那么就优先找致害方索赔,保险公司不赔, 如果致害方不愿意赔的,你写一个索赔权益转让书给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了,我们保险公司后期会向致害方代位追偿。《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担高空坠物在生活中也是有发生的,一般受害人对于责任的认定都很迷茫,因为大家都认为不是自己实施的行为,法律这对这样的情况也作出了规定,坠物砸到汽车的,应该有坠落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是管理人来承担责任,责任承担之后,有其他责任人的可以追偿。二、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被砸者负责,由于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证据证明某一业主抛物,要求被砸者举证不现实,故而适用于举证倒置。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因此,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剩余的举证责任则由居住的业主证明。高空坠物导致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失,即使民事主体能够确定自己的实际损失数额,也是不能得到损失的全部赔偿的。若是民事主体需要住院治疗,也是需要其自行先垫付医药费,然后再向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提出赔偿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宣告商标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如何宣告商标无效的条件有哪些按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已注册的商标,若违反商标法第十、十一、十二条所规定,或是以欺骗手法或者其他不正当......


·违约金是赔偿性还是惩罚性?
      违约金是赔偿性还是惩罚性?1、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损害赔偿金则仅具有......


·如果被继续拘留会多久?
      如果被继续拘留会多久?被继续拘留的时间最长期限为15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公司法调整对象是什么?
      我国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于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均设置了相关法律来维护,那么在公司中也相对应的设立了公司法来对公司的各种行为,活动进行了约......


·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呢
      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呢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


·宣告婚姻无效监护人该有谁来当?
      宣告婚姻无效监护人该有谁来当?监护人还是由自己的父母来进行担当;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


·追抚养费有时效吗?
      追抚养费有时效吗?如另一方已经明确表示将不支付抚养费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


·一、 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1.犯罪的人必须是淫秽表演的组织者,而那些被组织的表演者一般不作犯罪处理,对表演者应采用教育和行政措施使其认识......


·医疗侵权责任全文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医疗侵权责任全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医疗侵权责任全文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


·拘传的对象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