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多久?

一、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多久?
  
  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两个月,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工伤的赔偿金是需要在员工治疗结束之后或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才能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二、《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员在由于工作原因受伤后,若是经过工伤鉴定确定了伤情,那么是可以请求单位获得工伤待遇的,一般来说,只要一经确定了伤情,那么单位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如期的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金,若是此时需要就医的,那么医疗费也属于工伤待遇的一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标是什么?
      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标是什么?一、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高低的指标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


·关于车险划痕险怎么赔的?
      我们您都知道,车辆划痕险是指在投保车辆发生划痕时,才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那么,车险划痕险怎么赔的?一般而言,其理赔方式就是在发生保险事故......


·未成年人的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


·法院开庭时间可能随便提前吗?
      法院开庭时间可能随便提前吗?一、法院开庭时间可能随便提前吗?不可以,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很严格的。除非发生一些特定事由,如延......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误工期最多算多少天?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误工期最多算多少天?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


·要处罚
      要处罚。醉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交警会按照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来确定责任,但是酒驾是会单独处理的,会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


·海外并购协议的流程是什么
      海外并购协议的流程是什么一、企业海外并购流程战略准备阶段战略准备阶段是并购活动的开始,为整个并购活动提供指导。战略准备阶段包括确定并购......


·对票据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票据支付地指凭票据付款的付款人的所在地。这里的......


·交通安全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有哪些
      交通安全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有哪些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


·哺乳期结束合同到期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女性职工来说,在工作时面临的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就是孕期的到来,怀孕对于工作的影响可以说是相当大的,虽然现在的《劳动法》对于女性职工在孕期......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打架动手的离婚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打架动手的离婚吗?夫妻打架,是否该离婚,区别对待。如果造成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可以考虑离婚。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