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什么情况下会补充侦查

什么情况下会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四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
  
  (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二)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三)需要通知开庭前未向人民法院提供名单的证人、鉴定人或者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的证人出庭陈述的。
  
  第三百四十九条 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或者撤回起诉。
  
  公诉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三百五十条 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补充侦查有哪些种类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就必须开庭审判。至于补充侦查的方式,一般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补充侦查的期限不能超过1个月。
  
  补充侦察一共是两次,如果两次都被进行退侦了,那么久需要进行立即释放,并且出具释放证明,作为嫌疑人,并没有做违法的,却被抓走,那么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也是有标准的,赔偿方式有金钱赔偿和财产归还等赔偿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借款中的利息没有约定怎么办
      虽说借款约定利息是符合道德、法律的要求的,但在实践中,不少债权人碍于情面,会选择仅是口头说一下,而不会在将该利息约定在书面在表达出来。那么,......


·逃税罪的手段行为包括什么
      逃税罪的手段行为包括什么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承租人可以要求合同解除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承租人可以要求合同解除吗?买卖不破租赁中承租人不可以要求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形一般是:(1)出租人未按时交......


·变更监护权的特殊程序是怎样的
      变更监护权的特殊程序是怎样的(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二)申请......


·(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
      (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2、醉驾:车辆驾驶人员......


·贩毒检察院不批捕法院还会判刑吗?
      一、贩毒检察院不批捕法院还会判刑吗?检察院不批捕法院还判刑,还是有可能的,很显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


·侄子和外甥哪个有继承权?
      侄子和外甥哪个有继承权?侄子和外甥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才具备继承权,也可能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


·非职务发明单位不让申报怎么办
      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单位压制的,发明人可以自行申请专利。《中华人民共......


·倾销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倾销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您可能都听说过倾销,倾销给正常的市场秩序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法律对于倾销行为的打击力度是非常大的,国家也出台了反......


·怎么诉讼催收异地的债务
      怎么诉讼催收异地的债务在非诉讼催收未见效果的情况下,要果断的启动诉讼手段,即打官司。这里有必要说一下诉讼财产保全,如经过调查,确认对方有......


·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在每一年都会有一定的变化,会根据相关的政策及法规而做出相应的新的标准。各省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为您说明一下河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