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拘留人员关押在哪里?

行政拘留人员关押在哪里?
  
  一、行政拘留人员关押在哪里?
  
  行政拘留是关在拘留所,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
  
  《拘留所条例》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二、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羁押对象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4、法律监督不同
  
  《看守所条例》第八条 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三、行政拘留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拘留一般是属于还没有上升上犯罪的地步所给的处罚,但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里面最严重的刑法了,这些人员一般都是关押在拘留所,等到了拘留的期限满了之后才能进行放出来,不同的处罚所关押的地方都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关系确认申请出文书吗?
      劳动关系确认申请出文书吗?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


·哪些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哪些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一、哪些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


·信用卡诈骗追诉期过了还要追诉吗?
      信用卡诈骗追诉期过了还要追诉吗?过了就不再追诉责任了;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多个辅助证据能成为直接证据吗
      多个辅助证据能成为直接证据吗一、什么是辅助证据辅助证据是对案件证明力起到辅助作用的证据,一般是当事人难以取证、须法院才能取证以及法院认为需......


·犯重婚罪会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
      犯重婚罪会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


·包头打离婚官司律师费是多少?
      离婚问题一直是困扰很多家庭的问题,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的增加。这就导致了离婚问题会变得越来越复杂也会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时候主要的解决方......


·一、请求赔偿交通事故车辆购置税的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请求赔偿交通事故车辆购置税的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


·劳务分包的工程质量责任划分
      劳务分包的工程质量责任划分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承包工程的单位可能会将其中一些专业的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公司施工,这种方式就称为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单......


·隐瞒军情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隐瞒军情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一、隐瞒军情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隐瞒军情罪量刑具体细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隐瞒、谎报......


·宁海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宁海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人们的任何生产和生活活动都离不开土地。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围绕土地的所有、使用和处置等问题,所设置的各种制度与制度运行......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在聘用劳动者之后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