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学院老师醉驾要开除公职吗?

学院老师醉驾要开除公职吗学院老师醉驾涉嫌犯罪,应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但尚未达到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应当给予开除处分。需要强调的是,公职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劳动合同法也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注意这里是“可以”解除,就是说“可以解除”,“也可以不解除”。一般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解除合同(开除)。二、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安全文明的驾驶是我国一直提倡的驾驶原则,生活中往往有人忽略了起重要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其中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就非常常见。要知道醉酒驾驶不仅仅在判断能力上面有所不足,同时在民事行为能力上也会造成一定的危害。醉酒驾驶其严重违法道路安全法,按照规定将给予其严厉的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起诉父母不给抚养费?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孩子没有人抚养的情况,这样的状况通常都是因为离婚引起的,一般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


·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具体是什么?
      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具体是什么样的?现如今,城市发展不断扩大,经济迅猛发展,许多公共建筑出现,不仅给民众提供了便利,也带来了一些危......


·存单质押孳息处理方式有哪些
      存单质押孳息处理方式有哪些存单质押孳息处理质物所生的孳息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自然孳息,是指质物因自然原因由自身分离出来的利益,如母牛所生......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决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能协商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那此时不可以再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此时只能选择向法院起诉,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孩子抚......


·根据法院对于抚养权的判决
      根据法院对于抚养权的判决,另一方当事人需要根据离婚证明上所规定的标准对子女给予抚养权的支付。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支付是一直至其成年之后的,但是在......


·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期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期限是多久?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必须严格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过关,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也出......


·关于贵隆高速贵港段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贵隆高速贵港段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现如今征地已经变的非常的常见,而且国家为了更好的发展,只要是国家征用的土地都会有一定的补偿。我们都知......


·债权人对隐名股东的追偿怎么处理?
      债权人对隐名股东的追偿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起诉隐名股权的公司,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处理,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


·最新的公司法里关于公司法人变更的有什么规定
      最新的公司法里关于公司法人变更的有什么规定相信一些公司经营者应该听说过公司法这部法律,他是为了公司能够正常在市场运营而制定的一部商业的法律......


·公司法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如果公司分立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代表着公司内部对一些决策产生了决裂。其实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


·公司法发起人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发起人是什么意思?我们您都知道,注册公司不仅要有雄厚的资金和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也要学识渊博,至少对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