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年之前如何取得土地使用证

2020年之前如何取得土地使用证?1、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2、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3、权属审核。内容有: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宗地自然状况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4、注册登记。由土地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5、颁发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目的何在?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国家对于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工作早就已经逐步规范了,企业和公民个人办理土地使用证时提交的证明材料有所差别而已,但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大体流程都没有什么区别。在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没有办法证明产权的完整性,单纯的针对现在的商品房来说,商品房的价格之所以这么贵,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土地使用费本来就很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另一方名下财产吗?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另一方名下财产吗?夫妻都同意即可以执行;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刑法的量刑机关是什么意思?
      刑法的量刑机关是什么意思?一、刑法的量刑机关是什么意思?量刑机关就是属于可以判刑的机关,对于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


·患麻风病是否可以结婚
      患麻风病是否可以结婚一、患麻风病是否可以结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的,禁止结婚。然而,有关医学专家认为麻风病是一种普通慢性传染病,随着现代医学水平......


·女方刚怀孕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女方刚怀孕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残疾赔偿金时间起算点怎么确定
      残疾赔偿金时间起算点怎么确定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请事假公司能扣工资吗
      请事假公司能扣工资吗我们都知道带薪病假,但是有时候家里或是自己有什么必须要办的事的话,那也就没办法继续请带薪病假,一般这种事假也不能带薪。......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失效怎么办?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失效怎么办?划拨土地使用权证一般是不会失效的,但是《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


·一、安置回迁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安置回迁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所谓回迁房是指动迁后,把你安置回到原来的地方盖的新房子居住;而安置房则是离开原来动迁的地方,在其它地方安置房......


·ICP备案是域名备案与服务器备案吗
      ICP备案是域名备案与服务器备案吗?根据国家的规定,注册域名之后必须经过备案才能正常使用。有很多人在准备备案的时候犯了难,您进行的ICP备案是域名......


·司法鉴定评残标准是怎么样的?
      司法鉴定,是一个案件审判过程中的一个程序阶段,很多案件,因为复杂,会涉及到很多难以在法庭上解决的问题,所以需要专业的人士进行鉴定之后,才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