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用人单位的空白劳动合同可以不签吗?


  用人单位的空白劳动合同可以不签吗?
  
  
  一、空白劳动合同该不该签
  
  
  企业之所以让员工签空白合同,就是想不正当地规避一些法律规定,如果员工随意签字,企业再在空白处补上与原本约定的不同的薪资、工作时间甚至违约金等,员工将会吃哑巴亏。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为了趋利避害,可能就会出现在空白劳动合同上倒签时间、补填对自身有利的不实内容等行为。
  
  
  因此,劳动者切记不要签署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字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要重视在格式化劳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内容,并且要坚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方能有备无患。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空白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一旦签字就得履行约定的义务,承担法律责任。除非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才会无效或部分无效。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作为企业,如果想通过恶意规避法律规定的行为来获利,或贪图一时方便让员工签订空白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将得不偿失。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岗位、劳动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重要内容,一般建议合同签一式多份,由多人保管。既能形成制约关系,又能防止用人单位丢失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
  
  
  企业让劳动者签空白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作为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律意识,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如有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合同必须拒绝签字。更不能在公司提供的“空白”合同上签字,不然可能会为自己的诉讼取证留下隐患。
  
  
  劳动者还应具备证据意识,企业如出现不规范用工行为时,劳动者要留心多保存证据,比如拍照、录音等手段。一旦发生劳动关系纠纷,将会成为自己维权的有力保障。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员工必须在有文字的劳动合同中签字,空白劳动合同不应该签字,空白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没有在合同中规定关于劳动者工作利益的内容,甚至可能会出现损害员工利益的现象,员工应该坚持拒签,也可以到当地工商局反应,要求进行调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团伙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团伙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


·派出所打电话算传唤吗?
      派出所打电话算传唤吗?一、派出所打电话算传唤吗如果是因涉及案件可以视为口头传唤。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酣袱丰惶莶耗奉同斧括、法规的行为,......


·回扣和行贿罪是一样的吗?
      一、回扣和行贿罪是一样的吗?不一样,对于严重的涉嫌犯罪行为,一旦金额过大就构成行贿罪。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


·多少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对受伤职工作出相应的认定,看究竟是否真的属于工伤范畴,之后才好按照相应的规定来进行处理。一般申请进行工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


·2023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


·用人名做商标算侵权吗
      要看具体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其姓名权,如果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标志指代......


·单位不交社保怎么样赔偿
      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二、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得缴纳医疗......


·贩卖毒品罪怎么量刑处罚
      贩卖毒品也属于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定罪的时候不管具体毒品的种类是什么,同时也不管数量是多少都要受刑罚处罚,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数量的多少......


·山东省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山东省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一、山东省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一)、什么是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


·丈夫遗嘱妻子得不到遗产是否合法?
      一、丈夫遗嘱妻子得不到遗产是否合法?丈夫遗嘱妻子得不到遗产是合法,前提必须是遗嘱是属于合法有效的。以下财产不能够进行继承: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