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工伤待遇与侵权误工费可以同时拥有吗?

一、工伤待遇与侵权误工费可以同时拥有吗?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同时拥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当工伤待遇与民事侵权产生竞合时,除工伤医疗费用外,法律不禁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再获得民事赔偿。《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应当扣减第三人赔偿的误工费,因此职工在已经获赔误工费的情况下,仍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二、误工费包括哪些项目?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三、能够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材料有哪些?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待遇和误工费都是针对于受害者所要赔偿的,但是如果想要同时拥有那么就要看自己是否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对于此类的赔偿工伤保险的条例是特别严格的,所以,在发生事故之后一定要及时的进行报案理,只要规定在工伤范围的时间之内就可以得到该有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
      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他人就自己的专利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多数情况下都会给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日后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时候,就可以......


·身份证过期更换需要什么材料
      换领身份证,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本人的原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换领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更换。具体办理程序:1、填写......


·一、一般不可假释的有哪些
      一、一般不可假释的有哪些犯罪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家庭成员可以继承的两种情形:1、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林地......


·一、醉驾可以找律师担保么?
      一、醉驾可以找律师担保么?可以找律师可以去帮担保的。而当事人如果能够提供保证人从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就可以不用拘留,作为保证人的,只需要带上能够证......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儿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法律规定是可以通过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来完成继承的手续,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房......


·工伤鉴定7级矽肺赔偿标准是什么?
      矽肺病是一种由于吸入二氧化硅粉末过多造成的,它严重影响肺部呼吸功能,对人体有很大的伤害,一般从事采矿、冶炼、制造陶瓷、石英等的工人很容易患病......


·批捕后当事人能撤诉吗?
      一、批捕后当事人能撤诉吗?批准逮捕一般是指经检察院批准,公安执行的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这个时候相关案件还没有到法院,不存在起诉、撤诉的说法......


·代位继承权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代位继承权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


·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一)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判决或裁定尚未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