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名义上父亲的房产他的兄弟能继承吗?

名义上父亲的房产他的兄弟能继承吗名义上父亲的房产他的兄弟能继承。如果死者去世时没有遗嘱,而且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在,则由兄弟姐妹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继承,此时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如果死者去世时有配偶、子女、父母中的一个人在:兄弟姐妹不能继承。但如果死者有遗嘱让兄弟姐妹继承,也可以继承。二、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语源自罗马法的successio ab intesta,亦即非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民法典》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如果拥有房产证或者是其他财产的一方离世,其名下的房产一般会按照其遗嘱进行分割。不存在遗嘱的话,一般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对其财产进行对应的继承。既没有配偶子女有没有遗嘱,那么其遗产可以由其父母以及兄弟姐妹进行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定民事诉讼代理人范围有哪些
      法定民事诉讼代理人范围有哪些?您日常生活中发生了民事纠纷,您便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同时也可以选择当......


·北京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
      离婚诉讼是因为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因此才会向法院起诉,而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如果要聘请律师的话,就会涉及到律师费的支付。那么北京离婚律师费用......


·违规饮酒醉酒驾车对照检查的惩罚是什么?
      违规饮酒醉酒驾车对照检查的惩罚是什么?违规饮酒醉酒驾车对照检查的惩罚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钢构工程安装合同范本
      钢构工程安装合同范本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钢构工程安装合同在我们进行钢构工程的过程......


·发生交通事故时
      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驾驶人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发生车祸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比如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故障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交通......


·交强险无责代赔适用条件有哪些
      交强险无责代赔适用条件有哪些当购买车辆后,一般人都会给车子买一个交强险。交强险无责任代赔是一种简化处理的机制,无责任代赔只针对交强险。并不是......


·田亩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田亩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


·四川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工伤对于从事危险事业的劳动者来说再正常不过,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受伤以后如何处理、如何申诉赔偿、赔偿的标准和项目。但由于各地的发展水平不一,经济......


·劳动争议仲裁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劳动者与企业如果就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申请仲裁,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后,当事人对仲裁结果并不满意,想要起诉至法院......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


·(无)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的利弊?
      现在厂商在雇佣劳动工人时,常会和劳动者签约两种类型的劳动合同,分别是(无)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和高底薪低提成的劳动合同,我们都知道不同的工作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