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购房土地使用证是必须要有的吗

购房土地使用证是必须要有的吗?必需有的,真正的商品房是要有五证两书的,着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二、买房子需要去国土局办什么手续?办理土地证需要去土地局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办理土地使用证。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具体流程如下: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3、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4、5个工作日后带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三、土地使用证没用办理会怎么样?土地使用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那么没有土地使用证会有哪些危害呢?危害如下:第一,没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开发商就可以霸占着你的土地证大肆做文章。我们购买的商品房,大多为公寓式住宅。在售房时已将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属公共用地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若不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及范围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容易被其他人侵犯。如果土地使用权分割证仍然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就可以不断地违规建设,侵占公共用地,您的权益就受到了侵害。第二,房屋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就不能合法上市出售第三,没有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就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登记。第四,没有土地证,你还会惹上不明不白的债务风险。购房人没有住房用地土地使用证,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有被原土地使用者(开发商)转让、抵押或因其他债务问题而遭受司法执行的危险。原因在于此时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权利人仍为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证仍在开发商手里。开发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证是大土地使用证,将来购房人在办理好了房产证之后,也需要开发商的配合才能办理到土地使用证,假如开发商都没有土地使用证,那就说明开发商所开发的这块土地有可能根本就不是正规的国有用地。不仅开发商要有土地使用证,我们将来买了房子之后也要办理土地使用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撤销可以么?
      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撤销可以么?一、附条件赠与合同的含义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


·被多人殴打可以还手吗
      可以还手,进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


·无原无故该判什么罪?
      报警,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缴费吗?
      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因为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而言,属于弱势群体,且在社会实践中,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法律的倾斜保护。为充分......


·我国的法律规定孕妇能被辞退么?
      我国的法律规定孕妇能被辞退么?一、我国的法律规定孕妇能被辞退么?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土地使用权能质押么
      土地使用权能质押么一、什么是质押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妨害动物检疫罪既遂如何判刑的?
      妨害动物检疫罪既遂如何判刑的?《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


·罚金是行政处罚吗,相关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我国的国家单位和机关进行治理社会或是社会秩序时,会对社会上的违法现象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的金钱又分为罚款和罚金两种形式,那罚金是行政处罚吗......


·贩毒14-16岁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贩毒14-16岁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


·互联网上的网贷合不合法?
      有很多着急用钱却去申请银行正规的贷款时总是因为一些程序上的细节被拒绝,此时就会有网络上推送的贷款广告进入公民的生活中,但是比较谨慎的公民肯定......


·未满18满16周岁算童工吗?
      未满18满16周岁算童工吗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工作,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