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以前的抚养费补要可以吗?

以前的抚养费补要可以吗
  
   抚养费能补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在夫妻双方在婚后出现了感情问题后,也是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在离婚时也是需要将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平均分割,如果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也是会按照男女平等以及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去分割,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有哪些一、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很多时候是以非法所得的财产数额为依据的,此时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的,就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底......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一、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设部门的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可以找正规资质的......


·2023年加班一小时多少钱?
      2023年加班一小时多少钱?加班一小时多少钱?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加班一小时多少钱?具体多少钱,根据个人实际工资而定。加班费......


·刑事案件中犯罪构成客观要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犯罪构成客观要件是什么一、刑事案件中犯罪构成客观要件是什么?犯罪客观要件是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对《刑法》所保......


·诬告罪赔偿金额是多少
      诬告罪赔偿金额是多少诬告陷害罪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具体罪名,但是一旦发现是故意诬陷使得被诬陷人造成损失该如何?由于诬告陷害罪的主观意图比较明......


·离婚房屋的产权是怎么确定的
      房屋的产权是确定房屋属于公民的有效凭证,一般我们说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其实就是拥有了产权。实践中,要是房屋的产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话,那离婚......


·城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获取形式有哪些?
      城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获取形式有哪些?政府的信息公开对身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来说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政府办公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信息公......


·刑事诉讼法第四条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视为了保护我们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安全而规定的,我们对于刑事诉讼法的了解其实还是有的,第四条就是讲了国家安全机关......


·股权确认能否适用诉讼时效
      适用,股权纠纷诉讼适用3年一般民事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制度归根结底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以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


·一、送餐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送餐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送餐员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饭店联系电话:乙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