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状包括哪些内容

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状包括哪些内容
  
  一、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状包括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二、婚内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本身也就属于民事纠纷,理论上,共同债务的分割就和共同财产的分割的道理都是一样的。一般来说,原告都是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诉讼请求中就包括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当初遗漏了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以后,也可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再次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实际上共有多少项赔偿?
      一、交通事故实际上共有多少项赔偿?情节严重的交通事故大概有以下11项民事赔偿,但不同交通事故中有多少项民事赔偿是需要结合当时的情况确定的,各项......


·重婚管辖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重婚管辖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


·企业家宣告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企业家宣告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一、企业家宣告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是可以申请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


·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一、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


·一、醉驾5年后学驾照规定是怎样的?
      一、醉驾5年后学驾照规定是怎样的?2019年醉驾5年后学驾照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


·偷越国边境故意伤害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偷越国边境故意伤害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偷越国边境故意伤害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


·有限公司法人去世公司是否可以继续经营
      有限公司法人去世公司是否可以继续经营有限公司法人去世公司可以继续经营,企业除非破产,注销,倒闭,法人是不会去世的。去世的是法人代表人,法人代......


·强奸过程中来月经犯罪中止能否免除处罚
      强奸过程中来月经犯罪中止能否免除处罚一、强奸过程中来月经犯罪中止能否免除处罚?强奸过程中来月经犯罪中止可能会被免除处罚。依据《刑法》的规......


·民事诉讼法管辖约定不明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管辖约定不明怎么办?一、选择管辖法院采取的原则是什么?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


·一、结婚两个月女方拿着彩礼钱跑了怎么办?
      一、结婚两个月女方拿着彩礼钱跑了怎么办?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属于诈骗行为是可以拿回彩礼的。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发行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在进行发行私募基金的时候,是需要符合相关的发行条件才可以进行发行的,而且,在进行购买私募基金的时候,并不是谁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