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担保追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担保追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二、担保法对担保人追偿权的相关规定根据担保法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解释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担保法解释21条规定: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担保法解释42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担保法解释43条规定: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原本夫妻共同债务就应该由夫妻两个人共同偿还,但有很多的老赖就是通过离婚或者其他各种各样的方法拒绝偿还所欠债务,在侵犯到了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可在正常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债务当然不能由担保人来买单,只不过是担保人遇到某些老赖的话,肯定是要为自己的担保行为付出一定代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买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吗?
      企业买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吗?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是经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方式向从事非农业经营性活动的乡镇企业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依......


·果园征收按什么赔偿给被征收人
      果园征收按什么赔偿果园的征收补偿标准主要是:1、土地补偿:执行区片综合地价;2、附着物补偿:果园中间种的地表农作物及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如银杏树......


·夫妻子女父母继承顺序是什么?
      夫妻子女父母继承顺序是什么?夫妻子女父母继承顺序是一样的,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要是需要对财产损失作出赔偿的话,那此时多半都是对直接财产损害进行赔偿,而间接损失则有可能不赔偿。那实践中这个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


·离婚撤诉后不允许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可能又会因为一些原因而选择撤诉,虽然法律允许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但同时也规定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离婚撤诉后就不允许在......


·构成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是什么
      构成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是什么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


·一、醉驾上高速罚款多少钱,如何规定的?
      一、醉驾上高速罚款多少钱,如何规定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奸淫幼女如何处罚?
      奸淫幼女如何处罚??一、奸淫幼女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


·用房屋抵押为他人担保贷款的限制
      用房屋抵押为他人担保贷款的限制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涉及用房屋抵押为他人担保贷款,但不是说所有房屋都可以为他人进行担保,特别需要注意十类房产,是......


·不能办理抵押的不动产都?
      不能办理抵押的不动产都有哪些一、不能办理抵押的不动产都有哪些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比起其他抵押物来说,更让人能够接受,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不动产都......


·烫伤司法鉴定时间一般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有些工种的工作环境比较恶劣,面临人体伤害的风险比较大,比如钢厂职工,就容易发生烫伤。职工一旦发生烫伤,就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做司法鉴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