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是怎么认定的

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是怎么认定的一、什么是破产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二、破产清算
  公司在解散清算进行到一定阶段甚至在财产处理完毕时才发现资产不足抵偿债务,此时的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权,已经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是,公司与债权人之间就清偿比例达成和解而清偿全部债务时,是否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转向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首次确立了公司强制清算中的协商机制,主张由清算组与债权人达成协议的方式来解决债务清偿问题。意思自治是民商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全部债权人与清算中公司就债权清偿达成的和解,属于债权人处分民事权利的行为,在不涉及他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应该认可其效力而不予干涉;其次,不顾当事人自治而强行转向破产清算,只会徒增债务清偿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支出,对于债权人的利益尤为有害;再次,和解协议的成立和履行意味着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即不存在资不抵债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的问题。因此,解散清算中已经资不抵债的公司与债权人达成债务清偿协议的,应作为免除向破产清算转换的例外。
  三、资不抵债认定
  破产原因,也称破产界限,指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作出宣告破产的。破产原因,也称破产界限,指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作出宣告破产的法律事实。破产原因也是和解程序与重整程序开始的原因。对破产原因规定之宽严,不仅体现出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之平衡及保护倾向与力度,而且可能影响到失业人数与社会秩序等诸多方面,所以成为新破产法立法中的一个重要争议问题。
  各国立法对破产原因的规定方式主要有列举主义与概括主义。前者列举规定表明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各种具体行为,实施行为之一者即视为发生破产原因。后者则对破产原因从法学理论上作抽象规定,通常概括规定的方式有:
  1、不能清偿;
  2、债务超过,即资不抵债;
  3、停止支付。
  我国立法采取概括主义。
  多数采用概括主义的国家以不能清偿作为对自然人、法人普遍适用的一般破产原因,而以债务超过作为对资合法人、清算中法人、遗产等仅以有限财产为清偿保证、无人对其债务负无限责任的特定主体主动申请破产的特殊破产原因,目的是防止其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不适当地扩张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同时规定,停止支付可推定为不能清偿,以解决债权人申请破产时的举证责任问题。
  通常认为,立法对破产原因的规定应满足以下要求:
  1、明确对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判断标准,使达到破产界限者均能及时、顺利进入破产程序;
  2、避免未达到破产实质界限的企业被牵连进破产程序;
  3、当事人提出破产申请时有易于举证的判断标准,利于其行使权利;
  4、法院有可迅速判断案件是否应当受理的可操作性标准;
  5、立法宽严之度符合具体国情和社会政策要求。
  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是一般情况下资不抵债破产的主要原因,而破产后清算是最常见的做法,各国对于破产原因的规定也有很大的不同,通常有列举式和概括式两种方式,我国采取的主要是概括式的方式,破产之后可以对破产财产及时进行清算,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醉驾驾驶摩托车如何处罚?
      一、醉驾驾驶摩托车如何处罚?醉驾驾驶摩托车按需要按照危险驾驶罪来量刑处罚。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摩托车在驾驶时和四轮机动车一样,需要携带......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上诉的内容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上诉的内容是什么?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


·涉嫌抽逃出资罪怎么处罚
      涉嫌抽逃出资罪怎么处罚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


·我国每年都发生大量的交通事故,其中一些肇事车辆没有参加保险,
      我国每年都发生大量的交通事故,其中一些肇事车辆没有参加保险,这样事故中的受害人就面临得不到有效赔偿的情况。于是,我国设立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工厂宣布破产工人工资怎么结
      会按照破产清偿顺序进行工资的发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很多小企业成立的时候,为了节约成本,会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经营。
      很多小企业成立的时候,为了节约成本,会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经营。企业找到合适的厂房后,会和出租方洽谈条件,确定意向后,就签署一份厂房租赁合同。对......


·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行为就是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的虚拟环境,利用网民的网络防范意识较弱和网民的猎奇心理。对网民进行一种诈骗手段......


·在外地的违章怎么处理?
      一、在外地的违章怎么处理?1、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


·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贷款申请人发放贷款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审查其资质,对于不满足规定条件的人,是不能放贷的。但实践中有的工作......


·法院判决罚金行政机关以给予罚款处罚可以折抵吗
      法院判决罚金行政机关以给予罚款处罚可以折抵吗一、法院判决罚金行政机关以给予罚款处罚可以折抵吗?政机关已给予罚款处罚的可以折抵罚金。《中华......


·随着人们收入增长和法律意识的提高
      随着人们收入增长和法律意识的提高,结婚前,都会选择签署婚前协议。那么,什么样的婚前协议会发生法律效力了?婚前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就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