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都有企业配偶承担债务吗

夫妻都有企业配偶承担债务吗
  
  一、夫妻都有企业配偶承担债务吗?
  
  如果是共同债务配偶就需要承担,夫妻债务共同偿还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
  
  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 )
  
  夫妻都有企业,其实也并不见得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就特别的多,如果夫妻两个人打从一开始就对共有财产和债务的承担有书面约定,配偶要不要偿还就看当初两个人在书面协议中是如何约定的了。事实上,假如没有约定,无论是谁的企业欠债,配偶都有连带偿还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进程也越来越快,将不少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进程也越来越快,将不少以前为农村的土地变为了城市,大量农村土地的征收使当地农村人获得巨大利益。因此,以......


·一、精神病人立遗嘱公证有效吗?
      一、精神病人立遗嘱公证有效吗?无效,因为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而对于无效的遗嘱公证处不会进行公证。相关法律规定:《中......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流程是怎样的?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流程是怎样的?继承的房产再出售的流程是先获得待继承房屋的房产证,然后在按照一般房屋买卖的流程将房屋出售。具体流程如下:(一......


·在经济越发达的时代,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
      在经济越发达的时代,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在逃避对周遭环境应负的责任。环境污染会对人的健康和生活造成直接的伤害。那么在当......


·民法总则中法人的条件有哪些?
      提到法人和多人肯定也会想到公司的内容,公司就是一个法人组织,那么关于民法典中法人的条件有哪些?法人首先要能够独立的实施一个行为,所以要有权利......


·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中怎么规定换押的范围的?
      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中怎么规定换押的范围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通......


·合同到期未续签证明单位给开吗?
      合同到期未续签证明,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如果不能延续,单位应当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之内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


·劳动争议仲裁补正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补正程序是什么?一、劳动争议仲裁补正程序是什么?仲裁裁决书的补正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一是仲裁庭发现裁决书中存在法定的应予补正......


·如果不幸发生事故导致伤残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人进行赔偿。有
      如果不幸发生事故导致伤残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人进行赔偿。有些受害人来说因其受伤程度严重导致其丧失部分或完全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还需要......


·取保后被传唤会再被拘留吗
      不会被拘留,取保候审是指检察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出庭作保证或者出庭作保证的强制措施。如果在获得保证期间没有违反被保证的未决审判规定,派出所的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