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谁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一、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谁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发生工伤事故后,向工伤保险机构和公司分别申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9项)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能力鉴定费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活动中产生的费用。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3项)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种情形: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第三种情形:什么情况下可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四种情形: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工伤认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收监执行的。
  
  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第一步并不是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因为到底是不是工伤事故,并不是凭员工的一面支持就可以确定的。在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程序已经全部走完了的情况下,可以开始着手准备申领工伤待遇的材料证明。大多数的工伤保险待遇都是工伤保险机构承担的,一少部分由公司自己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能财产公正吗?
      夫妻能财产公正吗?夫妻能财产公正吗?我国《民法典》第19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哪些情形下遗嘱是无效的
      哪些情形下遗嘱是无效的遗嘱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遗嘱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不能发生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三年能减刑多少
      判三年最多可以减刑1年半。三年就是36个月,在看守所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剩余刑期在1年以上的在监狱服刑。在监狱从事劳动改造,挣分减刑,80分减一年......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退还工程质保金?这是建筑工程公司和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工程质保金顺利退还,有利于......


·员工在到企业工作之前,企业一般都会和职工签订入职协议来约束双
      员工在到企业工作之前,企业一般都会和职工签订入职协议来约束双方的行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样,个体的商户也会招聘员工,也会签订个体户员工......


·河南偷税漏税企业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偷税漏税企业标准是怎样的河南省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


·农村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哪些?
      农村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哪些?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了保证司法公平所实行的一种司法援助制度。通常法律援助针对的是一些经济条件困难负担不起律师费的人以......


·专利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质押是什么意思?一、专利权质押是什么意思?专利权质押的意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就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协议的了。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


·上海网络诈骗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上海网络诈骗律师是怎么收费的很多时候,如果遇到网络诈骗要追回诈骗金额的时候,往往会选择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自己能够省下很多事情,同时......


·婚前的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可以分割吗?
      婚前的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可以分割吗?如果结婚前只有夫妻一方出钱购买房产,则符合婚前财产的定义,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应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因此,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