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间借贷借条有时效期吗

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首先明确一点,尽管近年来民间借贷乱象频频,但是国家对于民间借贷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相比于其他的金融机构而言,民间借贷的成本较高,法律监管相比于银行等,监管较为宽松。但是其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下面我们就重点来看看民间借贷的时效性问题。首先对于民间借贷而言,诉讼时效有着怎样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和合同或者是借条上写明了还款的日期,其诉讼时效就是自还款之日开始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如果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或者借条上没有标明还款的日期时,我们可以将其归类为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此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对方还款,但是需要给对方一些时间。在这种情形下,需要关于诉讼时效的起算点问题。①由于没有约定期限的诉讼时效,在进行催告之后,债务人就需要立刻履行相关的义务。但是实际上对方并没有履行,此时自催告的次日开始进行计算。如果当事人双方有进行协商,且达成了共识。此时约定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事实上,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重新签订了一份新的合同。此时诉讼时效就需要从新的合同中,还款日期已到,但是债务人拒绝履行相应的偿还义务之日起的第二日开始计算。②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了自身的权利,但是债务人明确的表示拒绝偿还时候。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的时效自其拒绝之日开始计算。③当在债权人想债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候,债务人并没有表示不还的意思时候,双方对于宽限期有一定的固定,期限届满之后,无论是否明确表明履行偿还的责任与否。诉讼的时效自其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其次是关于借条,只要是合法的签订的借条,其本身都是有效的。一般来说,借条的诉讼时效根据双方是否在借条上约定了还款的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其自还款日期的次日进行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还款之日,处理方式参照上文中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最长的诉讼时长为二十年。同时,如果借条或者借款合同超过了诉讼时效。此时又该如何处理呢?事实上,对于此时而言,借款依然存在,只是无法获得法律层面的支持。当出现这个问题时候,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协商双方还款金额以及利息。尽量采取友好的方式解决此问题。如果当事人同意还款的,此时属于新的诉讼时效进行计算。但是,债务人以债务到期为由,不偿还相应的债务,此时法院也将予以支持。但是,债务人如果在同意支付之后,又以债务到期为理由时,此时法院将不予支持。以上就是关于民间借贷有效期的相关解答,希望通过阅读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死亡赔偿金可以转继承吗
      死亡赔偿金可以转继承吗死亡赔偿金不能继承,但是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


·煤矿死亡赔偿标准如何?
      煤矿死亡赔偿标准如何?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


·取保候审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取保候审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1、本质不同:取保候审: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拘禁是公安机关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采取的措施,他人是不能行使拘禁行为的,如果符合刑法规定条件,就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


·离婚可以在登记地法院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


·法律规定什么是犯罪中止
      法律规定什么是犯罪中止一、什么是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


·两限房能买卖吗?
      两限房能买卖吗两限房,是指两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限,也就是不论你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依据规定规定,限价房购房......


·青岛市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青岛市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青岛工伤工资待遇为: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


·犯绑架罪判处多长时间?
      犯绑架罪判处多长时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应该如何写申诉书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道对方举债的,申诉书可以载明自己并不知道对谁欠债,并且不知道举债的款项用途,如果能举证不用于家庭生活的,或者超出家庭生活所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