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土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土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农村土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乡镇政府审核。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可以得到土地使用证。二、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查程序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三、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3、户口簿复印件;(2份)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7、平面图;(1份)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我国境内不管是否是农村类型的土地,都可以在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之后,向指定的领导机构提出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请求。民事主体在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使用证之后,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该面积的土地转让给他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如今这个社会经济发达,企业发展快速的时代,复印机是每个企业
      在如今这个社会经济发达,企业发展快速的时代,复印机是每个企业办公必不可少的一种设备,但是当我们购买一台复印机设备后,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很快就......


·醉驾抽血标准是多少
      醉驾抽血标准是多少根据现行标准,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为醉酒驾车。这样说似乎不大......


·犯罪中止发生在什么阶段
      犯罪中止发生在什么阶段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施至犯罪既遂之前的阶段,均可成立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


·犯罪人放火烧山坐牢算什么罪
      犯罪人放火烧山坐牢算什么罪一、犯罪人放火烧山坐牢算什么罪如果不是故意放火烧山,属于过失犯罪,而且烧山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是不会被追......


·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形式有哪些?
      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形式有哪些?(一)人身伤害赔偿。《产品质量法》第32条规定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


·一、夫妻离婚后家庭财产怎么分?
      一、夫妻离婚后家庭财产怎么分?(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


·公司法人过户费用怎么算?
      公司法人过户费用怎么算?现在在我们的生活中公司越来越多,在公司里上班工作的人也非常的多,所以对于公司方面的问题我们都是非常的关心。公司如果......


·有哪些案件告诉才处理?
      有哪些案件告诉才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2012年12月20日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人......


·14岁未成年人贩毒罪会怎么判刑?
      14岁未成年人贩毒罪会怎么判刑?一、14岁未成年人贩毒罪会怎么判刑?判处三年以下额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


·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如何计算《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


·合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抗辩权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关系中的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请求履行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可以暂时拒绝对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