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基数3000元那么加班费是多少?
一、加班基数3000元那么加班费是多少?
加班基数3000元的,加班费=3000÷21.75÷8×实际加班时间(小时)。
二、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怎么的?
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来。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三、关于加班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职员的加班费是以自己的正常工资为基数来计算的,但是并非是所有的单位的加班工资都是这么规定的。一般来说,加班工资的基数可以在最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就明确写明,若是没有约定的情形,那么加班基数就按照法定的相关规定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贩毒从犯怎么判?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贩毒从犯怎么判?1、贩毒从犯会以主犯处罚为基准从轻宣判。贩毒的从犯一般不会免于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关系债务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信用卡属于个人债务吗?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关系债务规定是按照法律所规定的一个具体的认定的因素来判断是否属于共同的,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
·致人轻伤害什么罪2023
致人轻伤害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
·新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受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随着新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关于贪污受贿罪的相关的规定也是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制定了一定的新的条款。那么,关于新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受贿的法律法......
·收养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收养协议什么时候生效收养关系是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收养关系的确定首先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因此,确认收养关系是要签协议的。你对收养了解多......
·起诉离婚一方坚决离婚怎么办?
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必然会导致双方离婚,起诉离婚一方坚决离婚怎么办?起诉离婚可以是双方提起也可以是单方提起,所以法院规定了离婚的标准就是为了......
·盗窃的手段有哪些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说到盗窃,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生活工作过程中,其实经常出现一些盗窃行为,但其中也不是所有的盗窃都是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
·如何直接向国际局递交续展申请?
如何直接向国际局递交续展申请?一、如何直接向国际局递交续展申请?(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
·一般人通风报信构成什么罪
一般人通风报信构成什么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包庇罪】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
·对遗失物的占有不还有什么后果
对遗失物的占有不还有什么后果在平时生活中总有人会捡到他人的贵重物品,而此时有些心理就会对遗失物进行占有并且拒绝归还给失主,这种行为是违反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