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提到公摊面积这一概念,相信每个购房者都不觉得陌生,但若是问公

提到公摊面积这一概念,相信每个购房者都不觉得陌生,但若是问公摊面积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大多数人又都含糊其辞。由于公摊面积的计算极其专业,因此许多开发商就利用了购房者的“无知”来牟利。为了避免落入开发商的陷阱,我们需要知道房屋公摊面积变大怎么办,此时该如何维权。
   一、房屋公摊面积变大怎么办
   (一)公摊面积的相关规定
  所谓“公摊”,就是把为整栋楼业主服务的公共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到每一户。公摊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由于公摊面积属于隐性面积,只有具有资质且比较规范的测绘单位能说出具体分摊部分,很多不够规范的单位往往只告知业主一个大概的数字,因此很可能就是一笔糊涂账,也导致了许多纠纷。具体来说: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3、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二)公摊面积变大的解决途径
  如果业主发现收房时房屋的公摊面积变大,而开发商却要求业主买单时,业主可根据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计价方式不同,具体的解决途径不同:
  1、购房时是以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部分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若买卖合同对面积误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直接找开发商协调。
  (2)向测绘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者要求测绘单位重新进行测量
  (3)以上两种方式都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由法院指定测绘单位重测。
   二、房屋公摊面积变大如何维权
   买房公摊面积到底该多大呢?一般来说,高层楼房的公摊面积要大于多层楼房的公摊面积。高层公摊系数一般在0.8至0.26之间,而多层的公摊系数则在0.11至0.16之间。不过,每个楼盘,甚至一个楼盘各幢房子的情况都不一样,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实地测量,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
  住宅楼公摊面积计算方法为: 分摊面积=各单元的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分摊系数=共有建筑面积总和、参加分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其中,需要分摊的面积要由地方房产测绘部门实地测量。
   房屋公摊面积变大是不符合要求的。实践中,由于公摊面积属于隐性面积,普通购房者即便知道如何测如何算,光凭一己之力,房子的公摊面积也很难弄清楚。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规避“公摊陷阱”,建议您在买房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让律师给您一个合理的建议,帮助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放纵走私罪。当然,情节不严重的不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本罪......


·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什么意思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4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4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三年的刑罚,如果在4年......


·劳动合同到期年休假怎么赔?
      按照规定,员工工作年限满一年的,就有休年假的权利,单位不得剥夺。有时候员工还没有来得及休年假,劳动合同就到期了,合同到期双方可以续签或者解除......


·被告死亡的怎么起诉
      不可以起诉。对已经死亡的自然人提起诉讼,对起诉人申请撤回诉讼的请求。当事人死亡时间节点与案件受理时间相冲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工程合同贷款条件是什么?
      工程合同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在建工程有工程合同是可以抵押贷款,但是仅仅合同是不够的。还要有: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有哪些
      是不是当事人协议离婚不成的,一律都可以起诉离婚,然后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呢?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也是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


·根据相关的规定公司法人免职书的内容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的规定公司法人免职书的内容是怎样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需要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负责的,也就是说负责平时公司的运营情况。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文物管理制度
      文物是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有的文物甚至价值墨守成规城。因此,许多国家都立法加以保护,以防止文物的流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


·离婚财产转移追溯多久?
      离婚案件中最棘手的就是离婚时财产分割,有的夫妻之间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在准备离婚之前蓄意转移共同财产,在我国的现有法律中,离婚财产转移追溯多......


·申请信息公开房屋征收的相关知识是什么
      申请信息公开房屋征收的相关知识是什么信息公开是当前社会的一个聚焦点,信息公开是政府的日常工作之一,主要发布的信息内容大多与市民朋友的利益有关......


·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安置的规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安置的规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各地实践,目前职工安置的主要途径有:1、提前退休;2、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自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