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司法鉴定人员如何出庭作证?

一、司法鉴定人员如何出庭作证?司法鉴定人员出庭作证时,需要拿出与鉴定有关的证据。鉴定人应具备的条件。一是鉴定人是否在下列四类鉴定业务范围内从事鉴定工作: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其他鉴定事项。二是资历、能力要求。这主要是审查鉴定人是否具备解决案件中专门问题的科学知识和技能。申请登记的鉴定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是否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是否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是否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是否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鉴定人是否依法回避,鉴定活动是否受到不当干扰,是否仔细、认真,有无受到外界影响,有无徇私、受贿,或受到威胁、引诱、欺骗,而作虚假鉴定的情况根据刑诉法和相关规定,鉴定人及其近亲属与本案有无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客观鉴定的情况,作为诉讼参与人的鉴定人应当遵守法律有关回避的规定,以确保鉴定人的中立客观,确保所作出的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对于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二、鉴定人无法出庭的情形没有规定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证人无法出庭可准许不出庭的情形有明文规定,但对鉴定人却没有相关规定。比如,《解释》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1)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2)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3)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4)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建议参照上述规定,规定准许鉴定人不出庭的情形。司法鉴定人员在受理鉴定工作并完成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出庭作证。作证的目的是为了节省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时间,故而鉴定人员在出庭作证之前,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收集自己接手的相关证据,然后在开庭之日需要称述这些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著作权的对象是文学、艺术作品。因此,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就有可能成为著作权的保......


·手写欠条最长的有效期是多久?
      手写欠条最长的有效期是多久?一、手写欠条最长的有效期是多久欠条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日期开始之后3年内。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


·法院指定清算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呢?
      法院指定清算组的条件为: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入选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入职材料补齐提交哪些材料?
      现在员工在进行入职时需要提供一些基本材料,具体的内容根据公司的要求来确定,入职材料要归入公司的人事档案,因此是员工在入职时必须要提交给公司的......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在搞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占用到农村土地。而对于农民而言,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为了保障......


·借款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定无效吗?
      借款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定无效吗?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定无效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


·哪些人可以提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漯河市2023年征地附属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想必您对于拆迁这个问题并不陌生,说道拆迁我们首先就应该会想到补偿的问题,今天就跟您聊聊补偿的问题。征地附属物补偿标准是一直在更新的,那么现在......


·认缴注册资金股东会决议没通过可以增加注册资金吗?
      认缴注册资金股东会决议没通过可以增加注册资金吗?认缴注册资金股东会决议没通过是不可以增加注册资金的,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


·济南市房屋拆迁附属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济南市房屋拆迁附属物补偿标准是什么关于房屋拆迁之后的补偿,目前主要是两种方式,货币补偿或者房屋补偿即置换房屋产权。但是,房屋拆迁的补偿并不只......


·劳动合同具备的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具备的内容都有哪些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