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违法做有限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公司违法做有限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一、公司违法作为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是什么?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三、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是什么?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公司如果实施了违法行为,那么首先公司法人需要以注册资本以及固定资金为限偿还债务,对于没有能力偿还的,公司法人会被宣布进行破产程序,继而开始清查公司法人的现有资产。由于公司法人并非会自己实施侵权行为,故而不会被判处拘役等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酌定量刑情节的标准情形有哪些?
      一、酌定量刑情节的标准情形有哪些?以是否由法律明文规定为标准划分的量刑情节类型量刑酌定情节主要包括: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手段、犯罪人......


·眼部司法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当我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危害时,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如果在于他人的纠纷中眼睛部位受伤,通过法律的途径想要得到赔偿就要通过司法鉴定赔偿标......


·单位可以扣工资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在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扣员工工资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我们不能完全否定单位扣工资的合法性,毕竟其中一些情况下,法律还是允许单位扣员工工资的......


·诈骗与招摇撞骗的区分有哪些?
      诈骗与招摇撞骗的区分有哪些?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


·没有经济来源抚养费怎么给?
      没有经济来源抚养费怎么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


·在我国的企业怎么上市?
      一、在我国的企业怎么上市?1.商品进入市场。2.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经审查同意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市流程大致分为“改制阶段”,“辅导阶段”,......


·行政处罚当事人不笔录可以做出处罚决定吗?
      办案机关办案时当事双方都需要做笔录,那么在行政处罚里,行政处罚当事人不笔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这对判案并没有什么决定性的影响,只要办案人员掌......


·非法集资和合法集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对于非法集资和合法集资,相信您在生活中都多少听说过,很显然,非法集资是属于违法的,而合法集资是获得相关部门准许的,在法律规定的合法的范围内。......


·起诉离婚多久通知被告?
      起诉离婚多久通知被告?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是什么?一、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合同履行规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范。它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主体适当;(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