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两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会做出什么决定?

两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会做出什么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的,可以选择撤案。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检察院退侦之后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但是不起诉不代表没有罪行。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是因为所行犯罪未达到相关起诉条件。所以检察院选择不起诉而退回相关侦查。如果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应当马上进行释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婚前协议不公证是否有效?
      一、婚前协议不公证是否有效?所谓婚前协议,可以理解为的合同的一种,既是合同,应该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


·酒驾复议提供什么证据
      提供能证明没有酒驾的证据即可。酒驾复议提供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模板是怎样的一、债务清偿原则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


·什么是误工费?
      什么是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工......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愿赔偿打官司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迅速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车辆已成为人们出行必不可少的工具。然而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愈加的频发。在......


·犯罪分子行贿多少钱是犯罪?
      一、犯罪分子行贿多少钱是犯罪?行贿三万元构成行贿罪,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第七条规定,为谋取......


·商标侵权认定豁免的情况有哪些?
      商标侵权认定豁免的情况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


·一、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子女抚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


·醉酒驾驶如何申请缓刑
      缓刑是不能申请的,只能法院自己决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适用于以下几种条件都满足的情况: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人不是......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受工程建成的房屋已经办理网签的影响
      最高法院民一庭认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因工程建成的房屋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而消灭,如符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成立要件,承包人......


·淄博市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淄博市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方式有很多,包括买卖、赠与等。对于土地买卖双方来说,签署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