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法院离婚财产执行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法院离婚财产执行收费标准是多少?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做财产分配的时候,在没有其他特殊的情况下,共同财产都是一人一半。但是假如对方有过错,存在着出轨等现象,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会保护无过错的那一方。会多分一点财产给无过错方。1、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2、费用二:律师案件代理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为此,各地的律师收费不一。对于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基本收费,一般在5000元左右。此外,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会根据财产标的的大小加收1%-5%的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律师承办的婚姻、继承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3、费用三:财产保全费离婚案件中,为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不便执行,律师一般会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也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的标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4、费用四:财产评估费双方需要分割的财产究竟价值几何,这也是离婚双方有最多争议的一个问题。对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又无法通过竞价来对财产进行评估的,法院会要求原告申请评估。评估机构的选择,并不是由当事人在市场上随意挑选,须在法院事先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5、费用五:法院执行申请费在人民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并不代表您的离婚花费支出已经到了头。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结果故意不予执行,这时就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就要收执行申请费。按照规定,这个申请费是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不用预交。但若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决定谁来“埋单”。法院在进行离婚案件的受理的时候是需要支付诉讼费的。而诉讼费的相关价格一般是根据所受理案件的财产多少来进行决定。并且在进行诉讼之前原告是需要将诉讼先行进行相关的缴纳,但是在诉讼结束之后诉讼费可以进行平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将面临怎样的处罚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饮酒后或者......


·公司债券属于负债吗
      公司债券属于负债吗?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


·沈阳资深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沈阳资深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


·儿童在商场受伤赔偿问题是怎样的
      儿童在商场受伤赔偿问题是怎样的儿童在商场受伤赔偿根据法律,如果商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关于赔偿项目,受害......


·什么是法定著作权保护期
      什么是法定著作权保护期?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


·现在我们很多人都是有房一族
      现在我们很多人都是有房一族,但也是身背房贷的一族,每个月的工资换完房贷之后基本是所剩无几。因为经济上的限制很多人都会选择贷款。那么我们在使用......


·广州怎么申请国家赔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当公民由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过错而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时,受害人可以向相关国家机关提出获得国家赔偿的申请。国家赔偿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国家机......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事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事,我说合同终止的离职员工是可以拿失业金的,但需要企业的帮助,具体说就是需要企业签字盖章而已。可是,即便是举手之劳的......


·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构成犯罪吗?
      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构成犯罪吗?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但是土地使用权因不同需求及土地规划,可以归个人或集体使用,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必须......


·虚假破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虚假破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


·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一、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怎么办离婚案件被告不愿意或不能出庭的原因很多,比如:被告不愿面对原告,或不敢面对原告,或人在外地不方便出庭等等,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